中央储备粮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设计)中央储备粮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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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37亩,总建筑面积6614平方米,扩建仓容8万吨的粮食仓库8栋,配套建设仓库道路、 提升塔、消防水池、空压机房等设施。工程投资估算13985.87万元。
2.2建设地点:邵阳市中央储备粮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库内。
2.3服务期限:50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竣工验收合格。在合同签订后
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
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配合: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优化改进方案、技术交底等服务工作。如有其它特殊情形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开展工作,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再行明确。
2.4招标范围:本仓储项目建设内容为8万吨仓容,配套建设提升塔等辅助生产设施及总图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输送工艺系统、供电系统、控制及管理系统、科技储粮及智能化应用、给排水、消防、配套道路、工业监控系统、环保、绿色节能、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等的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2.5设计质量标准:确保项目达到现行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3.1.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投标截止
前36个月内(以签订合同
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4万吨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粮食筒仓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若参加投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由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评标委员会需要验证,则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
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第三方机构缴纳社保不予认可)。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1月2
(北京
,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02月2
9: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37亩,总建筑面积6614平方米,扩建仓容8万吨的粮食仓库8栋,配套建设仓库道路、 提升塔、消防水池、空压机房等设施。工程投资估算13985.87万元。
2.2建设地点:邵阳市中央储备粮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库内。
2.3服务期限:50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竣工验收合格。在合同签订后
2.4招标范围:本仓储项目建设内容为8万吨仓容,配套建设提升塔等辅助生产设施及总图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钢结构、输送工艺系统、供电系统、控制及管理系统、科技储粮及智能化应用、给排水、消防、配套道路、工业监控系统、环保、绿色节能、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等的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2.5设计质量标准:确保项目达到现行相关的国家技术规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3.1.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投标截止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若参加投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由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评标委员会需要验证,则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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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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