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油机研制用铸造件成品加工定作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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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产品试制过程中,部分部件受使用部位、形状、性能等技术要求,现有钢材、优钢等无法满足使用,现量产抽油机配件不能互换使用,为满足设计技术条件,使产品达到设计技术参数要求,量产之前将轴承座、轴承盖、曲柄、平衡块、滚筒、吊卡夹板和连接板等坯料进行铸铁件和铸钢件成品外委加工定作。
2.2 招标范围:铸铁件、铸钢件成品加工定作,估算金额120万元(含税),根据生产需求及机械加工的专业特点,实际发生的合同金额可能低于估算金额,具体工作量与金额以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量和中标价格为准。
本项目中标人为三人,第一名工作量为总金额的50%,第二名工作量为总金额的30%,第三名工作量为总金额的20%。
标段划分: 标段一:抽油机研制用铸造件成品加工定作 估算金额120万元(含税)。
2.3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4 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5 出资比例:100%;
2.6 计划投资: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2.7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9月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基础设备:熔炼设备(冲天炉、中频电炉)、热处理设备(箱式、井式炉,退火炉/窑)、抛丸机、车床、钻床;
注:1、需附带设备所在加工车间的整体布局实况彩色照片扫描件;一台设备对应一张照片并标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 2、需提供本单位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整体购置合同(合同中列明所需设备)及整体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如果投标人为大庆油田内部企业的,且无购置发票或租赁发票原件扫描件的,需提供大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确认的设备设施使用证明,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发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之前,不含公告日).
3.4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拟中标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5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1月23日09:00:00至20
1月2
23:59:59(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
及开标
(网上开标):20
2月
09:00:00(北京
)。
2.1 项目概况:新产品试制过程中,部分部件受使用部位、形状、性能等技术要求,现有钢材、优钢等无法满足使用,现量产抽油机配件不能互换使用,为满足设计技术条件,使产品达到设计技术参数要求,量产之前将轴承座、轴承盖、曲柄、平衡块、滚筒、吊卡夹板和连接板等坯料进行铸铁件和铸钢件成品外委加工定作。
2.2 招标范围:铸铁件、铸钢件成品加工定作,估算金额120万元(含税),根据生产需求及机械加工的专业特点,实际发生的合同金额可能低于估算金额,具体工作量与金额以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量和中标价格为准。
本项目中标人为三人,第一名工作量为总金额的50%,第二名工作量为总金额的30%,第三名工作量为总金额的20%。
标段划分: 标段一:抽油机研制用铸造件成品加工定作 估算金额120万元(含税)。
2.3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4 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5 出资比例:100%;
2.6 计划投资: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2.7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基础设备:熔炼设备(冲天炉、中频电炉)、热处理设备(箱式、井式炉,退火炉/窑)、抛丸机、车床、钻床;
注:1、需附带设备所在加工车间的整体布局实况彩色照片扫描件;一台设备对应一张照片并标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 2、需提供本单位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整体购置合同(合同中列明所需设备)及整体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如果投标人为大庆油田内部企业的,且无购置发票或租赁发票原件扫描件的,需提供大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确认的设备设施使用证明,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发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之前,不含公告日).
3.4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拟中标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5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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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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