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22
收藏项目
项目标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交货地点和
: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
、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
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简介见技术规格书。莱芜分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子公司,负责承接“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下称“本工程”)的实施。本工程拟采用EPC方式,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主要内容界面
本项目采用“交钥匙”总承包方式,增加1套装煤除尘站、1套推焦除尘站,烟气入口分别与现有装煤除尘站、推焦除尘站设备烟气入口管道并联使用,配套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管道工程、土建(包含基础、钢结构、平台、走梯、护栏)等设备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设施均属本招标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如需索取技术规格书请联系投标联系人)。
(二)发包方式
本工程建设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
(三)工期
20
9月3
完成联动试车,具备投运条件,投运后进行168性能考核,11月3
前完成交工验收。
(四)招标范围
“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升级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竣工验收合格、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出现中标后弃标、不履约合同或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黑名单、淘汰名单(淘汰
范围内),一票否决;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已注明否决项),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决项):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
5.拟派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6.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
7.业绩要求(否决项):
近5年内在国内有签订类似的布袋除尘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含税价),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合同内无法体现工艺路线内容,需同时提供技术协议;若无法提供该项业绩合同相关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发票,按照评标规定进行扣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完整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予认可。(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8.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9.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伪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10.中标后不得转包。
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交货地点和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TMP-2401-0061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项 |
1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
郑重声明:
1、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简介见技术规格书。莱芜分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子公司,负责承接“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下称“本工程”)的实施。本工程拟采用EPC方式,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主要内容界面
本项目采用“交钥匙”总承包方式,增加1套装煤除尘站、1套推焦除尘站,烟气入口分别与现有装煤除尘站、推焦除尘站设备烟气入口管道并联使用,配套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管道工程、土建(包含基础、钢结构、平台、走梯、护栏)等设备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设施均属本招标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如需索取技术规格书请联系投标联系人)。
(二)发包方式
本工程建设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
(三)工期
20
(四)招标范围
“莱芜分公司5#6#焦炉推焦装煤除尘系升级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竣工验收合格、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出现中标后弃标、不履约合同或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黑名单、淘汰名单(淘汰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决项):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本项目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
5.拟派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
6.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
7.业绩要求(否决项):
近5年内在国内有签订类似的布袋除尘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含税价),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合同内无法体现工艺路线内容,需同时提供技术协议;若无法提供该项业绩合同相关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发票,按照评标规定进行扣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完整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予认可。(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8.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9.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伪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10.中标后不得转包。
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河南能源新疆公司榆树泉煤矿FKL-1封孔注浆料代储代销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21
- 乳源东阳光化成箔(亲水箔片区)5093.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_乳源东阳光化成箔(亲水箔片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21
- 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河砂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1
- 乳源东阳光化成箔(精箔厂片区)5169.7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_乳源东阳光化成箔(精箔厂片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21
- 娄烦县道仁沟100MW风电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20
-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校园基础环境维修项目(一)5-9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0
- 上海电力大学杨浦北校区研究生宿舍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20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16包凝结水除铁系统)采购纸质标招标公告 2025-06-20
- 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公路PPP项目2025年6月未筛分碎石、碎石、片石集中招标公告 2025-06-20
-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办公区域绿植供应商选聘项目采购文件二次公告 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