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卫星测控与应用创新工坊项目采购公告(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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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卫星测控与应用创新工坊项目
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卫星测控与应用创新工坊项目结合学校正在建设的“南京号”暨中国青少年科普卫星(八一08)工程,建设卫星测控与应用创新工坊和卫星地面信息显示系统。与航天企业全面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卫星通信与导航专业教师,建设卫星工程班,建立教产学研用一体的合作与发展模式,为学校航天专业建设提供基础支持,培养航天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生产、建设、运营、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同时通过持续带领南京地区职业院校参与卫星工程项目与活动,引领区域职业院校协同发展,持续扩大影响力,树立全国职业院校发展标杆,并面向全国整合航天领域职业教育资源,推动航天特色职业教育发展。
通过本项目航天测控及学习空间建设,可有效支撑学校的卫星工程建设,实现 “南京号”卫星的有效测控与跟踪,实现各学段的卫星通讯、导航、遥感等应用试验及项目实训的开展,培养航天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开发卫星测控专业课程、遥感专业课程、火箭发射及模拟仿真相关课程,并结合本校的八一08星“南京号”航天科普卫星工程,可有效支撑现有的卫星通信与导航专业,支撑建设卫星平台设计专业方向、卫星载荷设计专业方向、卫星系统集成专业方向、卫星系统测试与测控专业方向、卫星遥感专业方向等。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训基地,也可以作为部分商业公司开展卫星测控与试验的重要基地,同时作为引进的高端人才开展本专业研究及测控的基地。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卫星测控及展示系统、火箭发射及空间对接沉浸式系统、空间通用显示系统、卫星测控课程及器材、火箭探索课程及器材、遥感技术及应用课程及器材、空间基础设施改造等几大部分。支撑学校的卫星工程建设,实现“南京号”卫星的有效测控与跟踪,实现各学段的卫星通讯、导航、遥感等应用试验及项目实训的开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意一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保证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或其银行出具的本项目的资信证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
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1.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的、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1.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9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1月23日至 20
1月2
,每天
8:30至11:30,
14: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人民币
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卫星测控与应用创新工坊项目结合学校正在建设的“南京号”暨中国青少年科普卫星(八一08)工程,建设卫星测控与应用创新工坊和卫星地面信息显示系统。与航天企业全面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卫星通信与导航专业教师,建设卫星工程班,建立教产学研用一体的合作与发展模式,为学校航天专业建设提供基础支持,培养航天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生产、建设、运营、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同时通过持续带领南京地区职业院校参与卫星工程项目与活动,引领区域职业院校协同发展,持续扩大影响力,树立全国职业院校发展标杆,并面向全国整合航天领域职业教育资源,推动航天特色职业教育发展。
通过本项目航天测控及学习空间建设,可有效支撑学校的卫星工程建设,实现 “南京号”卫星的有效测控与跟踪,实现各学段的卫星通讯、导航、遥感等应用试验及项目实训的开展,培养航天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开发卫星测控专业课程、遥感专业课程、火箭发射及模拟仿真相关课程,并结合本校的八一08星“南京号”航天科普卫星工程,可有效支撑现有的卫星通信与导航专业,支撑建设卫星平台设计专业方向、卫星载荷设计专业方向、卫星系统集成专业方向、卫星系统测试与测控专业方向、卫星遥感专业方向等。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训基地,也可以作为部分商业公司开展卫星测控与试验的重要基地,同时作为引进的高端人才开展本专业研究及测控的基地。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卫星测控及展示系统、火箭发射及空间对接沉浸式系统、空间通用显示系统、卫星测控课程及器材、火箭探索课程及器材、遥感技术及应用课程及器材、空间基础设施改造等几大部分。支撑学校的卫星工程建设,实现“南京号”卫星的有效测控与跟踪,实现各学段的卫星通讯、导航、遥感等应用试验及项目实训的开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意一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保证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或其银行出具的本项目的资信证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
1.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的、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1.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9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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