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智能化粮食中心储备库(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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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闽清县智能化粮食中心储备库(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闽清县金沙智慧食品产业园 ;
2.3.工程建设规模: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239654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96053600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2.6.2.内容: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10-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或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0);④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闽建办科〔2018〕16号文附件)。2018年10月
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土工试验室应取得CMA认证,未取得CMA认证的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揽的工程勘察业务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提供试验成果。 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1 09:00:00 至 2024-01-26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1.项目名称: 闽清县智能化粮食中心储备库(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闽清县金沙智慧食品产业园 ;
2.3.工程建设规模:
2.3.本项目用地面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118㎡(54.17亩)。新建总仓容3.2万吨,主要建设原粮仓,仓间棚罩,成品粮仓库、救灾物资仓库,业务楼、宿舍,器械库,地下消防水池,配套用房,粮仓配套通风、熏蒸、粮情检测和自动化、信息化等设施,并建设地磅、内部道路、停车位等辅助工程,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规划指标要求:根据《闽清县智慧食品产业园350124-JS-A-06、350124-JS-A-08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控规指标为:容积率:≥0.8,≤4.0,建筑密度≥30%,≤5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出入口结合方案实际情况布置,建筑限高≤30M。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239654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96053600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闽清县智能化粮食中心储备库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2.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10-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或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0);④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闽建办科〔2018〕16号文附件)。2018年10月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1 09:00:00 至 2024-01-26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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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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