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幕墙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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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2024-01-22 13:06:00
中建三局一公司珠海分公司
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幕墙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EJL区幕墙工程
招
标
公
告
20
1月1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为满足中建三局一公司珠海分公司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生产需要,现就该项目所需HEJL区幕墙工程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基本信息
(一)招标组织: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址:横琴新区厚朴道东侧、百合路南侧、环岛西路西侧、胜洲三路北侧
3、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8606.24平方米,项目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会议及展示中心、公共交通场站及停车场建筑、地下停车库、并配套建设商业、员工宿舍和员工食堂等服务设施等。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三)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招标范围:本项目HEJL区幕墙工程。
2、工作内容: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承包模式。
(四)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五)招标清单:详见附件。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额10%(同业主对承包人的预付款比例),专业分包人需提供与支付预付款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全额回扣为止。
关于预付款扣回的约定:
1.1预付款用于专业分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含勘察)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作。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额的10%,按以下约定支付:
专业分包人需提供申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人未及时提交付款资料,或者提交付款资料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无法通过承包人审核的,由此造成的付款迟延的责任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1.2预付款扣回
工程预付款扣回:工程预付款自支付款项累计(含预付款)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的40%时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至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的80%(含本数)时以前全部扣回。抵扣比例按以下约定执行:
A: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开始扣回预付款: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预付款总额×抵扣比例
抵扣比例=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
B: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80%时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应扣预付款余额。
工程预付款在符合扣回条件后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抵扣,不足金额在下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2、工程进度款支付
2.1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工程进度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
2.2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专业分包人须于每月2
前向承包人报送当月形象进度、工程量计算书及完成工程量的付款申请报告,同时需附上签证费用已登记的承诺书(详见附件7),否则视专业分包人放弃该项费用。
2.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对专业分包人的月进度款支付比例同业主对承包人的当月付款比例,具体如下:
专业分包人未在规定
内申报本月进度款,视为专业分包人放弃本月进度款,本月承包人将不予支付。专业分包人每月所报工程量经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审核,并经承包人机关各部门审定、领导审批后最终确定的工程量作为月度付款工程量。进度款报送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申报工程量超过审核工程量10%,承包人将扣留当月审批进度款的10%。
经承包人审核后,承包人于次月2
前按实际审核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向专业分包人支付进度款(当期施工水电费、预付款<符合扣回条件的>等同期扣除)。承包人付款至合同建安工程费预算价的80%时,承包人暂停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款。
若施工图预算未经发包人审定,但根据节点工期需要支付已经部分实施工程的,则暂以实际实施部分工程对应概算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75%的比例计算进度款并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当期施工水电费、预付款<符合扣回条件的>等同期扣除)。若概算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未经发包人审定,但根据节点工期需要支付已经部分实施工程的,则暂以实际实施部分工程对应合同建安工程费暂定价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60%的比例计算进度款并支付(当期施工水电费、预付款<符合扣回条件的>等同期扣除)。施工图预算审定后对此部分进度款多退少补,在施工图预算审定后的下一期开始执行。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①工程进度款以专业分包人、监理单位审核、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和承包人审定确认为准。专业分包人进场开工后,应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统计上月1
至本月2
所发生的工作量,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价款。
②工程进度款计算公式(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A: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和由承包人预交的款项)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时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
B: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和由承包人预交的款项)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开始扣回预付款: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预付款总额×抵扣比例
抵扣比例=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
C: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和由承包人预交的款项)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80%时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应扣预付款余额。
D:预付款扣清以后的工程进度款计算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
(2)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支付方式(以经审定的预算工程量清单项目为准)
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的支付方式均按本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执行,其中计算公式中“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方法约定如下:
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泵送增加费,按当期实际完成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进度款比例折算:
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P×(N/M×100%)。
P为经审定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N为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当期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
M为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清单工程量之和。
3、合同结算款
3.1结算原则: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结算原则: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本合同约定可调材料价差、人工调差、运距调差(土方、砂、碎石)+设计变更+签证-违约金,且建安工程费的结算价不得超过承包范围中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暂列金额,合同约定的材料调差、人工调差、运距调差(土方、砂、碎石)、业主要求的重大设计变更不受此限制。
合同结算价=☑勘察费结算价+☑设计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优质优价奖+£里程碑节点奖励+£中国二星级绿色建筑认证费-☑违约金,最终以发包人审核并经有权审定部门(如有)审定金额为准。
10.4.2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支付条件与计划:
承包人有权要求本项目分片区/地块办理结算,无论采用何种结算方式,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支付均按以下条款执行:
10.4.3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支付原则: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各单位工程全部完工且由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涉及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室内环境验收、卫生防疫验收、电梯验收、燃气验收、档案验收、人防工程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等,并取得相关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单位工程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款(不含专业暂估价)的85%。
2)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批复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且实体移交,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和承包人履行总承包管理但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所有竣工档案,统一移交给珠海市城建档案馆且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款(不含专业暂估价)的87%。
3)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竣工结算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及按发包人下发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送至发包人后,发包人初审完成后,支付至89%;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竣工结算资料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送至结算终审部门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初审金额的92%。
4)本合同工程结算经终审部门定审、承包人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且不发生合同相关条款的违约情形的,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97%。
5)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按如下约定方式支付:
①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内,由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专业分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专业分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承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并由专业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专业分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承担对工程损失的赔偿责任。
②缺陷责任期满,且专业分包人在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承包人应在收到专业分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2%无息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5年,且专业分包人在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承包人应在收到专业分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相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1%无息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结清工程尾款不豁免专业分包人继续按照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6)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上述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后,按相应比例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7)在结算审定后发现在结算定审前且缺陷责任期未满若出现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大于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97%的情形,则专业分包人须在工程结算定审之日起1
内向承包人返还多收的款项;否则,承包人有权向专业分包人追索,专业分包人除应足额返还多收的款项外,还应每天按多收款项总金额的2‰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中建三局一公司珠海分公司
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幕墙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EJL区幕墙工程
招
标
公
告
2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为满足中建三局一公司珠海分公司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生产需要,现就该项目所需HEJL区幕墙工程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基本信息
(一)招标组织: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横琴科学城(二期)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址:横琴新区厚朴道东侧、百合路南侧、环岛西路西侧、胜洲三路北侧
3、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8606.24平方米,项目业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会议及展示中心、公共交通场站及停车场建筑、地下停车库、并配套建设商业、员工宿舍和员工食堂等服务设施等。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三)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招标范围:本项目HEJL区幕墙工程。
2、工作内容: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承包模式。
(四)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五)招标清单:详见附件。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额10%(同业主对承包人的预付款比例),专业分包人需提供与支付预付款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全额回扣为止。
关于预付款扣回的约定:
1.1预付款用于专业分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含勘察)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作。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合同额的10%,按以下约定支付:
专业分包人需提供申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人未及时提交付款资料,或者提交付款资料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无法通过承包人审核的,由此造成的付款迟延的责任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1.2预付款扣回
工程预付款扣回:工程预付款自支付款项累计(含预付款)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的40%时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至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的80%(含本数)时以前全部扣回。抵扣比例按以下约定执行:
A: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开始扣回预付款: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预付款总额×抵扣比例
抵扣比例=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
B: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80%时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应扣预付款余额。
工程预付款在符合扣回条件后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抵扣,不足金额在下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2、工程进度款支付
2.1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工程进度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
2.2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专业分包人须于每月2
2.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对专业分包人的月进度款支付比例同业主对承包人的当月付款比例,具体如下:
专业分包人未在规定
经承包人审核后,承包人于次月2
若施工图预算未经发包人审定,但根据节点工期需要支付已经部分实施工程的,则暂以实际实施部分工程对应概算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75%的比例计算进度款并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当期施工水电费、预付款<符合扣回条件的>等同期扣除)。若概算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未经发包人审定,但根据节点工期需要支付已经部分实施工程的,则暂以实际实施部分工程对应合同建安工程费暂定价中相应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60%的比例计算进度款并支付(当期施工水电费、预付款<符合扣回条件的>等同期扣除)。施工图预算审定后对此部分进度款多退少补,在施工图预算审定后的下一期开始执行。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①工程进度款以专业分包人、监理单位审核、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和承包人审定确认为准。专业分包人进场开工后,应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统计上月1
②工程进度款计算公式(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A: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和由承包人预交的款项)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时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
B: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和由承包人预交的款项)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开始扣回预付款: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预付款总额×抵扣比例
抵扣比例=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40%)
C:当期实际完成的已支付款(含预付款和由承包人预交的款项)累计总数=合同暂定总价中建安工程费×80%时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专业分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应扣预付款余额。
D:预付款扣清以后的工程进度款计算
当期可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80%
(2)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支付方式(以经审定的预算工程量清单项目为准)
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的支付方式均按本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执行,其中计算公式中“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方法约定如下:
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泵送增加费,按当期实际完成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进度款比例折算:
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款=P×(N/M×100%)。
P为经审定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N为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当期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
M为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清单工程量之和。
3、合同结算款
3.1结算原则: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结算原则: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本合同约定可调材料价差、人工调差、运距调差(土方、砂、碎石)+设计变更+签证-违约金,且建安工程费的结算价不得超过承包范围中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暂列金额,合同约定的材料调差、人工调差、运距调差(土方、砂、碎石)、业主要求的重大设计变更不受此限制。
合同结算价=☑勘察费结算价+☑设计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优质优价奖+£里程碑节点奖励+£中国二星级绿色建筑认证费-☑违约金,最终以发包人审核并经有权审定部门(如有)审定金额为准。
10.4.2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支付条件与计划:
承包人有权要求本项目分片区/地块办理结算,无论采用何种结算方式,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支付均按以下条款执行:
10.4.3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支付原则: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各单位工程全部完工且由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涉及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室内环境验收、卫生防疫验收、电梯验收、燃气验收、档案验收、人防工程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等,并取得相关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单位工程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款(不含专业暂估价)的85%。
2)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批复的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且实体移交,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和承包人履行总承包管理但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所有竣工档案,统一移交给珠海市城建档案馆且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包干价款(不含专业暂估价)的87%。
3)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竣工结算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及按发包人下发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送至发包人后,发包人初审完成后,支付至89%;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竣工结算资料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送至结算终审部门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初审金额的92%。
4)本合同工程结算经终审部门定审、承包人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且不发生合同相关条款的违约情形的,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97%。
5)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按如下约定方式支付:
①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内,由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专业分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专业分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承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并由专业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专业分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承担对工程损失的赔偿责任。
②缺陷责任期满,且专业分包人在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承包人应在收到专业分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2%无息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5年,且专业分包人在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承包人应在收到专业分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相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1%无息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结清工程尾款不豁免专业分包人继续按照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6)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上述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后,按相应比例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7)在结算审定后发现在结算定审前且缺陷责任期未满若出现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大于本合同建安工程费结算定审金额的97%的情形,则专业分包人须在工程结算定审之日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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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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