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1-2022年退耕井场及道路临时用地复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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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宁庆分公司2022-2023年审批井场时编制的《井场钻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针对宁庆分公司2021年12月3
在盐池县所取得33个临时用地批复中的18个退耕井场及配套设施,灵武市界内2022年取得临时用地批复的2个井场及配套设施,实施复垦工程服务。最终报产能建设区域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取得复垦验收及交地确认书。(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或需要应急复垦时工程量相应调整,若应急复垦井场缴纳复垦保证金,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完结复垦保证金监管账户解除止付手续,结算时以宁庆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宁庆分公司2022-2023年审批井场时编制的《井场钻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针对宁庆分公司2021年12月3
在盐池县所取得33个临时用地批复中的18个退耕井场及配套设施,2022年在灵武市界内取得2个临时用地批复的井场及配套设施,实施复垦工程服务。最终报产能建设区域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取得复垦验收及交地确认书。(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或需要应急复垦时工程量相应调整,若应急复垦井场缴纳复垦保证金,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完结复垦保证金监管账户解除止付手续,结算时以宁庆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为准)。复垦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清理工程、土地平整、覆土工程、土地翻耕、土壤培肥、播撒草籽、柠条种植等。最终报产能建设区域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取得《复垦验收及交地确认书》。
2.3项目实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单井工期要求:井场及配套设施自收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开始施工,施工工期不超过90个日历天,撒播草籽及播种或栽植柠条根据季节、气候、温度实施,土地复垦施工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验收、移交手续,及时取得《复垦验收及交地确认书》。特殊情况下需要乙方提前完成一定工作量,并及时取得《复垦验收及交地确认书》。
2.4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灵武市
2.5项目控制价:本项目合同暂定价:183万元(不含增值税);设单项控制价3610元/亩(不含增值税,含土地平整、土地翻耕、土壤培肥等),此价款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6报价要求:固定单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此价款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2或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3 业绩要求:近 3 年(截止开标
最近的 36 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具备从事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
为投标截止日前 30 日内的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
1月1
至 20
1月23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 20
2月
9:00(北京
,24小时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1项目概况: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宁庆分公司2022-2023年审批井场时编制的《井场钻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针对宁庆分公司2021年12月3
2.2招标范围: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照宁庆分公司2022-2023年审批井场时编制的《井场钻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针对宁庆分公司2021年12月3
2.3项目实施
2.4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灵武市
2.5项目控制价:本项目合同暂定价:183万元(不含增值税);设单项控制价3610元/亩(不含增值税,含土地平整、土地翻耕、土壤培肥等),此价款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6报价要求:固定单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此价款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2或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3 业绩要求:近 3 年(截止开标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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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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