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潘集区平圩镇、田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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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潘集区平圩镇、田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淮南市农业农村局以淮农〔2023〕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淮南市潘集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淮南市潘集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
2.2 项目名称:20
潘集区平圩镇、田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淮南市潘集区
2.4 建设规模:20
潘集区平圩镇、田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建设面积约1.5万亩,项目位于平圩镇、田集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生产道路、灌溉排水渠道、机电泵站建设、农业措施等。
2.5 投资规模:本次招标投资额约4000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0
潘集区平圩镇、田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答疑、工程量清单等。
2.7 计划施工工期:30
历天(具体开工
以开工令为准)。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8年1月
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范围为本招标项目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或类似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进行配合。(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鼓励与淮南市(含各县区)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以及④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②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③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④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淮南市投标且在限制有效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4 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2月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
2.2 项目名称:20
2.3 建设地点:淮南市潘集区
2.4 建设规模:20
2.5 投资规模:本次招标投资额约4000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0
2.7 计划施工工期:30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8年1月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进行配合。(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鼓励与淮南市(含各县区)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以及④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②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③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④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淮南市投标且在限制有效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4 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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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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