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龙首山公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1)山地步道:塔岗寺—建善寺沿山步道。(2)三大主入口:1)建善主寺主入口;2)医药公司主入口;3)建福寺主入口(县教育局地块)。(3)主要景观:1)海天佳胜:位于文笔峰顶,游客服务中心位置;2)凤池浴日:节点位于凤凰池山腰位置,是重要的步道枢纽节点;3)秀谷看深:位于莲花寺位置,由多个观景平台组成;4)潜龙出谷:位于三涧堂位置;5)西寺惊涛:位于圣人宫附近,是山林休闲节点;6)石涧流珠:位于建福寺及教育局入口处,是山地公园主入口配套设施的休闲节点;7)虎镇朝霞:位于塔岗寺,作为公园西侧主要的揽城观景驿站。(4)主要建筑:1)服务中心1面积约220平方米,高度约6.2米;2)服务中心2面积约410平方米,2层高度8.8米;3)服务中心3面积约600平方米,高度4.5米;4)服务中心4面积约380平方米,高度5.4米;5)厕所一5栋,每栋50.7平方米,共253.5平方米,高度6.93米;6)厕所二2栋,每栋190平方米,共380平方米,高度6.696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包括道路、景观桥、交通及安全设施、标准厕所、服务用房、古城墙、景观铺装、栈道及平台、城市家具及小品、景观构筑物、雨污水管道、园区安装、绿化、室外配套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4.1 一级资质承接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园林的庭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大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39号)及《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10号);;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3408771(含暂列金:440745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8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座长度15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设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投标截止
,下同):20
2月2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龙首山公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1)山地步道:塔岗寺—建善寺沿山步道。(2)三大主入口:1)建善主寺主入口;2)医药公司主入口;3)建福寺主入口(县教育局地块)。(3)主要景观:1)海天佳胜:位于文笔峰顶,游客服务中心位置;2)凤池浴日:节点位于凤凰池山腰位置,是重要的步道枢纽节点;3)秀谷看深:位于莲花寺位置,由多个观景平台组成;4)潜龙出谷:位于三涧堂位置;5)西寺惊涛:位于圣人宫附近,是山林休闲节点;6)石涧流珠:位于建福寺及教育局入口处,是山地公园主入口配套设施的休闲节点;7)虎镇朝霞:位于塔岗寺,作为公园西侧主要的揽城观景驿站。(4)主要建筑:1)服务中心1面积约220平方米,高度约6.2米;2)服务中心2面积约410平方米,2层高度8.8米;3)服务中心3面积约600平方米,高度4.5米;4)服务中心4面积约380平方米,高度5.4米;5)厕所一5栋,每栋50.7平方米,共253.5平方米,高度6.93米;6)厕所二2栋,每栋190平方米,共380平方米,高度6.696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包括道路、景观桥、交通及安全设施、标准厕所、服务用房、古城墙、景观铺装、栈道及平台、城市家具及小品、景观构筑物、雨污水管道、园区安装、绿化、室外配套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4.1 一级资质承接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园林的庭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大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39号)及《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10号);;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3408771(含暂列金:440745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8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座长度150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设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晋安东区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景观设施日常维护)招标公告 2025-05-30
- 2025年南浔区行政中心、政务中心、综治中心等绿化养护及租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 2025-2028年度煤山镇白岘片绿化养护项目的(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 佳辉科技印染绿岛尾水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启动区XACR-2023-007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标段三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30
- 壶关县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福头-下石屯留区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增量县道红官线(襄垣界-余吾丁字口)等4条产业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坡及福头-土圪堆段)附属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中冶建工五公司酉阳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期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5-05-30
- 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花漫凤城四期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30
- 包头市东河区农牧局2025年东河区防沙治沙攻坚战大青山南坡绿化提质增效项目3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30
- 北京城市副中心六环高线公园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子工程(六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