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水厂食堂托管项目食堂托管服务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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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水厂食堂托管项目(项目名称)食堂托管服务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W2023-0336)
城北水厂食堂托管项目食堂托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城北水厂食堂托管项目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城北水厂食堂托管服务,详见服务要求及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元):550000 (本次投标报价包含服务费用、原材料成本、日常维修费用与6%税金)其中服务费用140000元为可竞争金额,食堂餐费410000元为不可竞争金额。投标报价须为含税金额。
2.3服务期限:365天
2.4服务地点:南京市城北水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有效范围内。
②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1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
(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食堂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3年1月
(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
:20
1月1
至20
1月23日,
8:30至11: 00,
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招标编号:W2023-0336)
城北水厂食堂托管项目食堂托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城北水厂食堂托管项目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城北水厂食堂托管服务,详见服务要求及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元):550000 (本次投标报价包含服务费用、原材料成本、日常维修费用与6%税金)其中服务费用140000元为可竞争金额,食堂餐费410000元为不可竞争金额。投标报价须为含税金额。
2.3服务期限:365天
2.4服务地点:南京市城北水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有效范围内。
②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1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3年1月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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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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