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权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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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民权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方自筹资金及财政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民权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方、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民权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民建招【2023】064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393号;
2.3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县龙塘镇、王桥镇、林七乡;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龙塘镇、王桥镇、林七乡3 个乡镇20个行政村 5 万亩区域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初步设计批复、后续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建设内容)。
2.5资金来源:特许经营方自筹资金及财政以奖代补资金;
2.6运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即: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特许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
2.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特许经营
2.8计划工期及服务期:
特许经营:建设期(施工工期)2年;运营期限13年(不含建设期)
2.9招标控制价:经政府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工程总造价的100%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经营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注:“①”“②”“③”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3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投标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出具2023年6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2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5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6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最多应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 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⑦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本次投标文件中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签署由联合体各成员集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
默认为公告发布
,结束
默认为开标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
:20
2月1
9 时00分;
5.2、开标
:20
2月1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2023年民权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方自筹资金及财政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民权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方、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民权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民建招【2023】064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393号;
2.3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县龙塘镇、王桥镇、林七乡;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龙塘镇、王桥镇、林七乡3 个乡镇20个行政村 5 万亩区域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初步设计批复、后续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建设内容)。
2.5资金来源:特许经营方自筹资金及财政以奖代补资金;
2.6运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即: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者,由特许经营者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特许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
2.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特许经营
2.8计划工期及服务期:
特许经营:建设期(施工工期)2年;运营期限13年(不含建设期)
2.9招标控制价:经政府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工程总造价的100%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经营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注:“①”“②”“③”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3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投标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出具2023年6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2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5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6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最多应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 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⑦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本次投标文件中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签署由联合体各成员集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
5.2、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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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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