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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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景观园林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以东,绿梅街南。
2.3 建设规模: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9549.288㎡,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24150.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482.43㎡,地下建筑面积为13667.96㎡。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招标答疑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以及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预见的所有相关工作。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确保取得属地行业内市级优质工程奖,争创省级及以上行业内优质工程奖。
2.6计划工期: 18
历天。
2.7绿化养护期:两年。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景观园林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即可)扫描件)。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
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
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2)2021年1月
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 2024 年 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
)。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景观园林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以东,绿梅街南。
2.3 建设规模: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9549.288㎡,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24150.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482.43㎡,地下建筑面积为13667.96㎡。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招标答疑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以及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预见的所有相关工作。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确保取得属地行业内市级优质工程奖,争创省级及以上行业内优质工程奖。
2.6计划工期: 18
2.7绿化养护期:两年。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
3.5.2 其他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2)2021年1月
(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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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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