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4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G344-2024D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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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G344-2024D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印发淮安市20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批准,项目业主 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路段344国道为盱眙城区段的部分路段,桩号范围为K248+370~K253+696段(上行),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一般路段路基宽24.5m,路面宽21m,城镇路段道路总宽45m,设计速度80km/h,路段全长半幅5.326km,均为沥青砼路面。
K248+370~K248+856一般路段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2.5m(硬路肩)+2×3.75m(行车道)+0.5m(左侧路缘带)+2.0m(中央分隔带)+0.5m(左侧路缘带)+2×3.75m(行车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道路两侧有排水边沟,路面横坡为2%,土路肩横坡4%,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2003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K248+856~K250+900路段断面组成为:城镇路段道路总宽45m,其组成为:4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10m行车道+2m中分带+10m行车道+2m侧分带+5.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机动车道路拱横坡2%,非机动车道路拱横坡1.5%。
K250+900~K253+696路段断面组成为:城镇路段道路总宽45m,其组成为:4m人行道+6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8.5m行车道+2m中分带+8.5m行车道+3m侧分带+6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机动车道路拱横坡2%,非机动车道路拱横坡1.5%。
大修方案:
(1)城区路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48cm,对底基层进行病害修补,待病害处理完毕后在行车道范围铺设18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基层间涂抹一层浓水泥浆),设置改性乳化沥青封层后加铺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最后加铺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维修后路面高程维持不变。
(2)一般路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52cm,对底基层进行病害修补,待病害处理完毕后在行车道范围铺设20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20cm水稳碎石上基层(基层间涂抹一层浓水泥浆),设置改性乳化沥青封层后加铺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最后加铺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维修后路面高程维持不变。
2.2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即G344-2024DX-SG标段。
招标内容为344国道K248+370-K253+696段(上行)全长5.326km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4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2735万元,含6%暂列金额。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02个日历天(暂定20
2月2
开工,20
6月1
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
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2021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两个单项合同里程(里程指二级公路全幅或一级公路半幅)不小于4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1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2021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截止
本月或者上个月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20
1月1
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
20
2月
9时30分。
G344-2024D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路段344国道为盱眙城区段的部分路段,桩号范围为K248+370~K253+696段(上行),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一般路段路基宽24.5m,路面宽21m,城镇路段道路总宽45m,设计速度80km/h,路段全长半幅5.326km,均为沥青砼路面。
K248+370~K248+856一般路段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2.5m(硬路肩)+2×3.75m(行车道)+0.5m(左侧路缘带)+2.0m(中央分隔带)+0.5m(左侧路缘带)+2×3.75m(行车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道路两侧有排水边沟,路面横坡为2%,土路肩横坡4%,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2003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K248+856~K250+900路段断面组成为:城镇路段道路总宽45m,其组成为:4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10m行车道+2m中分带+10m行车道+2m侧分带+5.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机动车道路拱横坡2%,非机动车道路拱横坡1.5%。
K250+900~K253+696路段断面组成为:城镇路段道路总宽45m,其组成为:4m人行道+6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8.5m行车道+2m中分带+8.5m行车道+3m侧分带+6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机动车道路拱横坡2%,非机动车道路拱横坡1.5%。
大修方案:
(1)城区路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48cm,对底基层进行病害修补,待病害处理完毕后在行车道范围铺设18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18cm水稳碎石上基层(基层间涂抹一层浓水泥浆),设置改性乳化沥青封层后加铺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最后加铺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维修后路面高程维持不变。
(2)一般路段:铣刨老路行车道和硬路肩范围内沥青面层及两层基层总厚度约52cm,对底基层进行病害修补,待病害处理完毕后在行车道范围铺设20cm厂拌再生水稳碎石下基层+20cm水稳碎石上基层(基层间涂抹一层浓水泥浆),设置改性乳化沥青封层后加铺8cm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SUP-25沥青砼下面层,最后加铺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维修后路面高程维持不变。
2.2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即G344-2024DX-SG标段。
招标内容为344国道K248+370-K253+696段(上行)全长5.326km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4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2735万元,含6%暂列金额。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02个日历天(暂定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2021年1月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1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2021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截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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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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