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043
预算金额(元):2646250.00元
最高限价(元):26462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462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7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期季度会计报表或月度会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注:以上材料(即:①至⑥项资格证明材料、声明函)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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