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刘线至张家庄等5条农村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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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刘线至张家庄等5条农村公路)施工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恢复重建龙刘线至张家庄等5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挡墙等。2、建设地点:顺平县。3、计划工期:18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至2024-01-23 17:00(北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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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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