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2024-2026年土地一级市场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ZC-3209
2. 项目名称:建湖县2024-202
土地一级市场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约50万元/年,预算总价150万元。
4.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原江苏省国土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确认及收费的规定》(苏价房296号、苏国土籍90号)文件中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的46%,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5. 采购需求:建湖县境内商业、旅游业、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出让,作价出资、租赁、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价格评估工作、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办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价格评估工作、收回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工作、容积率、用途改变补交出让金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的其他土地评估工作由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承办,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4-202
(具体工期的起止
以本合同签订的
为准)。单项任务的工期要求为地价评估测算结果在规定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需在接到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后四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定
综合考虑雨雪恶劣天气、任务大小、业主特殊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根据国土资规〔2017〕6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经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需提供省级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部门“关于XXX公司”备案的文件);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20
02月0
09:59:59。
1. 项目编号:JSZC-3209
2. 项目名称:建湖县2024-202
3. 预算金额:约50万元/年,预算总价150万元。
4.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原江苏省国土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确认及收费的规定》(苏价房296号、苏国土籍90号)文件中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的46%,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5. 采购需求:建湖县境内商业、旅游业、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出让,作价出资、租赁、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价格评估工作、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办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价格评估工作、收回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工作、容积率、用途改变补交出让金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的其他土地评估工作由中标的土地评估机构承办,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4-202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根据国土资规〔2017〕6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经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需提供省级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部门“关于XXX公司”备案的文件);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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