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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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苏州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结合沿线噪音投诉情况现场勘查,实施内容为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计划增设声屏障路段共有8处,计 1129米,其中路基段 553米,桥梁段 576米。按照实施路段分: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增设声屏障6处,计919米,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增设声屏障2处,计210米。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ZGS-SPZ标段。招标范围为1129米新建声屏障屏体制作、基础施工及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和维护工作。建安费约521.37万元。
(2)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
按开工令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
以来(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声屏障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声屏障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下同)。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最近一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担任过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为:2023年2月2
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
为:2023年2月2
10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苏州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结合沿线噪音投诉情况现场勘查,实施内容为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计划增设声屏障路段共有8处,计 1129米,其中路基段 553米,桥梁段 576米。按照实施路段分: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增设声屏障6处,计919米,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增设声屏障2处,计210米。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ZGS-SPZ标段。招标范围为1129米新建声屏障屏体制作、基础施工及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和维护工作。建安费约521.37万元。
(2)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担任过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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