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装饰-博鳌硼中子医院项目现浇环氧水磨石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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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2024-01-17 12:00: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
中建装饰海南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中建装饰海南有限公司所属博鳌硼中子医院项目的现浇环氧水磨石供货及承揽采取网上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地址:琼海市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
2、招标内容:现浇环氧水磨石供货及承揽(品种及规格见附件)
3、投标截止
及地点:
(1)投标截止
:注册后查看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盖章版投标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3)或密封邮寄到以上地址,但须在有效期内到达;对在投标截止
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我司一律作废标处理。
4、招标单位:注册后查看
5、投标时请提供样品:无需提供样品。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1、本投标须知内容,凡参加投标者即视为认可,解释权归中建装饰海南有限公司所有。
2、招标文件如有修改通知书,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人视发出修改通知书的情况,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将在原定截止期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
而改变。
3、报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本单位的实力和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工艺自行报价(必须分别写明单价的分项组成)。
(1)报价须注明供货周期,付款方式及最大垫资额度等的优惠承诺。
(2)过程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每批次计划配套供货承诺)
(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投标单价亦包含如下内容:
A、“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到达工地前的装卸费、提供给招标方样品的样板制作费、货物验收前的损耗费、保险费等货物验收前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及税金。
B、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监理或政府部门要求完成的货物的检验试验费用(含生产厂当地和招标单位指定机构检测的费用)。
C、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4、具体材料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4.1.2符合招标方特别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三投标报价表
4.1.3符合国家标准:按附件清单要求执行
4.2如果是成套产品,对附件的质量要求:满足配套使用。
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投标人所供材料相符的产品原产地证明书(进口产品需产品进口报关证明资料)、产品环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所供的产品必须为环保对人体无害产品,并附相应的检验报告。
5、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恕不退还。
6、投标费用:
(1)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及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人应对所报价产品的专利费、执照费、计算机软硬件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投标人应承担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以及其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招标文件无论最终中标与否,一律不退换。
7、投标人在招标方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说明、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人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废弃的后果。
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鉴;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如有授权);
5、质量认证体系和近2年工程业绩证明。
6、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
7、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应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应带原件(包含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
9、报价内容:所有材料运送到达招标方工程施工现场的含税综合价格。
10、报价形式:本报价不考虑市场价格浮动,为固定单价,双方共同分担价格风险。
11、付款方式及可能的优惠条件及投标承诺书。
12、若中标,从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最短供货周期。
13、由于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如果最终发生少量缺货或少量余货等零星供货(含供货周期),投标方需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供货。
14、本招标文件的合同附件部分作为初步合同,如投标人对本合同无异议,则中标单位最终按本合同条款执行,如有异议或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则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文字部分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真实、不应有涂改和删除处,如有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四、有下列情况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人规定的
内送达。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
中建装饰海南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中建装饰海南有限公司所属博鳌硼中子医院项目的现浇环氧水磨石供货及承揽采取网上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地址:琼海市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
2、招标内容:现浇环氧水磨石供货及承揽(品种及规格见附件)
3、投标截止
(1)投标截止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盖章版投标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3)或密封邮寄到以上地址,但须在有效期内到达;对在投标截止
4、招标单位:注册后查看
5、投标时请提供样品:无需提供样品。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1、本投标须知内容,凡参加投标者即视为认可,解释权归中建装饰海南有限公司所有。
2、招标文件如有修改通知书,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人视发出修改通知书的情况,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报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本单位的实力和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工艺自行报价(必须分别写明单价的分项组成)。
(1)报价须注明供货周期,付款方式及最大垫资额度等的优惠承诺。
(2)过程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每批次计划配套供货承诺)
(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投标单价亦包含如下内容:
A、“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到达工地前的装卸费、提供给招标方样品的样板制作费、货物验收前的损耗费、保险费等货物验收前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及税金。
B、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监理或政府部门要求完成的货物的检验试验费用(含生产厂当地和招标单位指定机构检测的费用)。
C、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4、具体材料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4.1.2符合招标方特别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三投标报价表
4.1.3符合国家标准:按附件清单要求执行
4.2如果是成套产品,对附件的质量要求:满足配套使用。
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投标人所供材料相符的产品原产地证明书(进口产品需产品进口报关证明资料)、产品环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所供的产品必须为环保对人体无害产品,并附相应的检验报告。
5、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恕不退还。
6、投标费用:
(1)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及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人应对所报价产品的专利费、执照费、计算机软硬件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投标人应承担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以及其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招标文件无论最终中标与否,一律不退换。
7、投标人在招标方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说明、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人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废弃的后果。
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鉴;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如有授权);
5、质量认证体系和近2年工程业绩证明。
6、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
7、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应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应带原件(包含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
9、报价内容:所有材料运送到达招标方工程施工现场的含税综合价格。
10、报价形式:本报价不考虑市场价格浮动,为固定单价,双方共同分担价格风险。
11、付款方式及可能的优惠条件及投标承诺书。
12、若中标,从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最短供货周期。
13、由于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如果最终发生少量缺货或少量余货等零星供货(含供货周期),投标方需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供货。
14、本招标文件的合同附件部分作为初步合同,如投标人对本合同无异议,则中标单位最终按本合同条款执行,如有异议或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则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文字部分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真实、不应有涂改和删除处,如有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四、有下列情况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人规定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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