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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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CG-FW-20240102
项目名称: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17,984.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17,984.08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供应商进场至服务项目完成,需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始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因采购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监测
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招标公告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招标公告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有效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②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可在CMA证书扫描件对应本采购包要求认证范围的地方进行圈注标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监测任务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
01月1
至 20
01月2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GJCG-FW-20240102
项目名称: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17,984.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17,984.0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17,984.08 | - |
合同履行期限:从供应商进场至服务项目完成,需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招标公告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招标公告附件: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库区)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有效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②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投标人可在CMA证书扫描件对应本采购包要求认证范围的地方进行圈注标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监测任务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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