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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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市基****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壮锦###路7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莫少政 注册资本 4132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国有独资)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规模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市建设投资集****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市建设投资集****公司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公司上报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城投批﹝2023﹞46号 批准日期 2023年9月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3,********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使用性能等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拆除搬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规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标的成交价总额的5%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成交后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
内完成拆除搬运。 5.受让方付清全部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 6.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拆除搬运工作,拆除搬运
自交割之日起2天内完成,费用、安全及环保自理。受让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每逾期一日,按本次成交金额的10%处罚(在搬迁押金内扣除),超过
仍未能搬迁完毕的,搬迁押金不予退回。如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拆除搬运清场工作、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则搬迁押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7.设备拆除时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均由受让方负责清理,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本次交易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9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 5.现场勘察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 4.现场勘察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本次转让设备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可使用性,请各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附件”中的文件等有关材料。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状况及数量以勘验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使用性能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 4、查看标的集中地点:广###市江###路7号以及邕宁区步云###市基****公司龙岗片区项目部内。查看标的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20,********元 交纳截止
20
1月1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为准,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5.受让方不在规定的
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公司 账号 81****************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成交文件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搬迁押金。 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
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资产转让合同 3、搬迁协议 4、现场勘察确认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方 项目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交易机构传真 ******** 地址 1、广###市青###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网(********)及第四产权(********)为本交****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网上注****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
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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