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农旅融合示范区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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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E34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农旅融合示范区项目(一期)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村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双河路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农旅融合示范区项目分2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位于梅山镇小南京村,规划建设区域占地1151亩,实现全域综合业态运营。本次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运营服务总承包方式招标(EPCO),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运营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投资约1470万元(不含运营期内发生的运营费用,运营期内运营费用承担比例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组建的项目运营公司根据投资情况约定)。根据生态保护、乡村振兴以及农旅融合发展要求,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旅游景区、美食街区、民宿、光伏园、采摘体验园、游乐设施及相关设备采购,以及运营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注:项目建设选址选线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建设工期 36
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通过招标人审核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时限),施工工期 300 日历天,边设计边施工;运营期20年。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1)、(2)、(3)项要求。
(1)承担设计任务资质要求:①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②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①因机构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延期认定工作。如因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②处于有效期的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质延续规定的为符合条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后取得的资质,按对应关系提供资质证书。
(2)承担施工任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服务单位要求:无。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或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①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或运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
,因以下情形致使施工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1)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因上述3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单位法定名称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4、业绩要求:无。
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
1、设计: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园林景观、水利水电、钢结构、灯光夜景、游乐设施、装饰装修、强弱电等各专项工程设计以及深化设计,概算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相关专题编制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工作等。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生态环保、费用、合同、信息管理和控制等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3、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运营保障体系等筹建配合,日常运营管理、维护、宣传推广、发展规划及落实等。运营期限20年,每5年修订一次运营合同;运营期满后,结合运营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程序,另行协商是否续签运营合同。
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等因素,招标人可能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等,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或“工程规模减少影响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标段数:1 个
十四、公告发布
:20
1月1
十五、项目开标
:20
2月
11时00分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农旅融合示范区项目(一期)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村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双河路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农旅融合示范区项目分2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位于梅山镇小南京村,规划建设区域占地1151亩,实现全域综合业态运营。本次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运营服务总承包方式招标(EPCO),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运营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投资约1470万元(不含运营期内发生的运营费用,运营期内运营费用承担比例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组建的项目运营公司根据投资情况约定)。根据生态保护、乡村振兴以及农旅融合发展要求,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旅游景区、美食街区、民宿、光伏园、采摘体验园、游乐设施及相关设备采购,以及运营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注:项目建设选址选线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建设工期 36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1)、(2)、(3)项要求。
(1)承担设计任务资质要求:①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②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①因机构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延期认定工作。如因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②处于有效期的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质延续规定的为符合条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后取得的资质,按对应关系提供资质证书。
(2)承担施工任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服务单位要求:无。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或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①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或运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
(1)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因上述3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单位法定名称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4、业绩要求:无。
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
1、设计: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园林景观、水利水电、钢结构、灯光夜景、游乐设施、装饰装修、强弱电等各专项工程设计以及深化设计,概算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相关专题编制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工作等。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生态环保、费用、合同、信息管理和控制等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3、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运营保障体系等筹建配合,日常运营管理、维护、宣传推广、发展规划及落实等。运营期限20年,每5年修订一次运营合同;运营期满后,结合运营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程序,另行协商是否续签运营合同。
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等因素,招标人可能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等,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或“工程规模减少影响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标段数:1 个
十四、公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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