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卫健系统灾后修缮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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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卫健系统灾后修缮项目(设备)招标人为易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标段:医疗设备;2标段:办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标段: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建设地点:保定市易县145个受损医疗机构原址。最高限价:1457.6 万元项目的规模:购置医疗设备一批。项目的建设工期: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
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项目的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项目分二个标段(1标段:医疗设备购置;2标段:办公设备购置);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附件项目的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的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
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标段: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的建设地点:保定市易县145个受损医疗机构原址。最高限价:35.2290 万元项目的规模:购置办公设备一批。项目的建设工期: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
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项目的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项目分二个标段(1标段:医疗设备购置;2标段:办公设备购置);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附件项目的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的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
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2招标范围:保定市易县145个受损医疗机构购置医疗设备;办公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标段:医疗设备购置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3.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3.1.4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①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厂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若投标产品为国内制造产品,同时还须提供国内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③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盖章。3.1.5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相关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①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办公设备购置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3.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其他要求: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他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为系统招标公告模版,无法删除。本条款不适用于本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9:00至2024-01-22 17: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卫健系统灾后修缮项目(设备)招标人为易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标段:医疗设备;2标段:办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标段: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建设地点:保定市易县145个受损医疗机构原址。最高限价:1457.6 万元项目的规模:购置医疗设备一批。项目的建设工期: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
2.2招标范围:保定市易县145个受损医疗机构购置医疗设备;办公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标段:医疗设备购置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3.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3.1.4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①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厂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若投标产品为国内制造产品,同时还须提供国内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③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盖章。3.1.5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相关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①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办公设备购置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3.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其他要求: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他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为系统招标公告模版,无法删除。本条款不适用于本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9:00至2024-01-22 17: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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