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解放北路枢纽楼局部楼层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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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解放北路枢纽楼局部楼层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解北枢纽楼局部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改造地点位于宁波海曙区解放北路180号。采购内容包括建筑场址勘察、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施工图审查和会审、施工阶段现场设计技术服务支撑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6万元(不含税)。
1.4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止,若本期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估算金额,经中选人申请并经比选人同意后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但本次框架合同最长延期不超过一年(延长至202
12月3
)。若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估算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
1.5设计周期:单个项目设计周期不超过1
历天。收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
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1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交付施工图审查。
1.6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8设计。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单位1家,份额100%,服务区域为宁波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系数,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报设计费折扣系数,最高参选折扣系数为90%,参选人参选折扣系数高于最高参选折扣系数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从20
1月1
15时00分到20
1月1
17时00分。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解放北路枢纽楼局部楼层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解北枢纽楼局部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改造地点位于宁波海曙区解放北路180号。采购内容包括建筑场址勘察、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施工图审查和会审、施工阶段现场设计技术服务支撑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6万元(不含税)。
1.4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1.5设计周期:单个项目设计周期不超过1
1.6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8设计。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单位1家,份额100%,服务区域为宁波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系数,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报设计费折扣系数,最高参选折扣系数为90%,参选人参选折扣系数高于最高参选折扣系数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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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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