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2023P12地块及配套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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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总面积为33702.67㎡,拟建筑总面积约145141.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4141.58㎡,地下建筑面积约31000㎡,地下1层,地上建筑最高层数为29层,1#建筑面积为9246.78㎡,2#建筑面积为10077.84㎡,3#建筑面积为16965.65㎡,5#建筑面积为9313.03㎡,6#建筑面积为9728.84㎡,7#建筑面积为17282.73㎡,8#建筑面积为10729.68㎡,9#建筑面积为10222.71㎡,10#建筑面积为10312.09㎡,11#建筑面积为9883.19㎡,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379.04㎡,本项目相对标高±0.00以上高层均采用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高度最高为90.3米,建安费约87700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
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0
历天,定额工期923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满足合同附件1《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明细表》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①土石方工程、桩基(含试验桩、工程桩)、基坑支护工程(含围护桩、止水桩、截水沟等);②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包含人防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等);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粗装修工程(包含铝合金门窗、防火门、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公共楼梯间粗装修等);建筑屋面工程等土建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配电箱;有线电视预埋、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等。③专业工程:批量精装[含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户内批量装修(含橱柜、厨房电器、卫浴及入户门等部品)];景观工程(含室外雨污水管网);消防工程(含通风工程,含公共配套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永久供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公共配套用房工程。④承担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及管网、智慧工地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A级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3 09:00:00 至 2024-02-02 10:45: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 2024-02-02 10:45:00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总面积为33702.67㎡,拟建筑总面积约145141.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4141.58㎡,地下建筑面积约31000㎡,地下1层,地上建筑最高层数为29层,1#建筑面积为9246.78㎡,2#建筑面积为10077.84㎡,3#建筑面积为16965.65㎡,5#建筑面积为9313.03㎡,6#建筑面积为9728.84㎡,7#建筑面积为17282.73㎡,8#建筑面积为10729.68㎡,9#建筑面积为10222.71㎡,10#建筑面积为10312.09㎡,11#建筑面积为9883.19㎡,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379.04㎡,本项目相对标高±0.00以上高层均采用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高度最高为90.3米,建安费约87700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0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①土石方工程、桩基(含试验桩、工程桩)、基坑支护工程(含围护桩、止水桩、截水沟等);②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包含人防工程、柴油发电机采购等);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粗装修工程(包含铝合金门窗、防火门、栏杆、外立面装饰工程、公共楼梯间粗装修等);建筑屋面工程等土建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配电箱;有线电视预埋、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等。③专业工程:批量精装[含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户内批量装修(含橱柜、厨房电器、卫浴及入户门等部品)];景观工程(含室外雨污水管网);消防工程(含通风工程,含公共配套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永久供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公共配套用房工程。④承担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配套及管网、智慧工地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A级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3 09:00:00 至 2024-02-02 10:45: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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