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钢管式脚手架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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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钢管式脚手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县)。合同金额4.29亿元,合同工期33月,开工日期:2023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17#号楼至22z#号楼、地下室、出入口(含地下室)、附属商业配套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用房、垃圾用房)基础土石方(不含大开挖)、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隔声工程、主体结构中的给排水工程(含主体结构中的雨水管)、电气动力照明、防雷接地、弱电预留预埋、消防预留预埋、安全文明措施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44238.24 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9955.77m²,地下建筑面积为54282.47m²。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二十四局设物349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供货业绩:须提供2021-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壹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上级单位最新一期《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招标人《不诚信当事人名单》;
(5)合规尽职调查要求: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采购合规尽职调查,真实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
(6)其他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起止
为:20
1月1
至20
1月1
,每日
8时00分至12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
,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
2月
10时00分。
1.1本招标项目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钢管式脚手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县)。合同金额4.29亿元,合同工期33月,开工日期:2023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17#号楼至22z#号楼、地下室、出入口(含地下室)、附属商业配套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用房、垃圾用房)基础土石方(不含大开挖)、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隔声工程、主体结构中的给排水工程(含主体结构中的雨水管)、电气动力照明、防雷接地、弱电预留预埋、消防预留预埋、安全文明措施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44238.24 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9955.77m²,地下建筑面积为54282.47m²。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二十四局设物349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供货业绩:须提供2021-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壹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上级单位最新一期《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招标人《不诚信当事人名单》;
(5)合规尽职调查要求: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采购合规尽职调查,真实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
(6)其他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起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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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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