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2英寸集成电路特色工艺线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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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12英寸集成电路特色工艺线项目(一期)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500356-04-01-1752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香炉山街道西永微电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36亩,一期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含各厂房建筑与机电工程安装;220kV变电站,大宗气站,洁净室系统工程,生产调度楼1精装修,纯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气体化学供应系统,冷热水系统(含冷冻机&锅炉),压缩空气系统(含压缩机),高中低压配电及室外工程等。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8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对红线内和设计范围所有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范畴内的建筑、结构、室外总平、绿化、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强电、弱电、工艺及动力系统、供配电等安装所有工程含装饰装修与其他附属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
(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8
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应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至2024-01-17 10:00:00(北京
)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香炉山街道西永微电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36亩,一期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含各厂房建筑与机电工程安装;220kV变电站,大宗气站,洁净室系统工程,生产调度楼1精装修,纯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气体化学供应系统,冷热水系统(含冷冻机&锅炉),压缩空气系统(含压缩机),高中低压配电及室外工程等。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8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对红线内和设计范围所有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范畴内的建筑、结构、室外总平、绿化、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强电、弱电、工艺及动力系统、供配电等安装所有工程含装饰装修与其他附属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
(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8
2.6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应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至2024-01-17 10: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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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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