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抚州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6#7#宿舍楼)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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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为新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抚州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一标),项目业主为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抚州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6#7#宿舍楼)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抚州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6#7#宿舍楼)
2.1.2工程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卫星水库西侧。
2.1.3工期:本工程定于2023年6月1
开工20
7月2
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59天,总日历天数与前述开工、竣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2.1.4商品混凝土标段划分:SPHNT-02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包件号:SPHNT-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且,至少月供商品混凝土2万立方米;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需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近2年(2021年-2022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出厂合格证;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①未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未在国家、行业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⑤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⑥未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⑦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开始
为:20
1月1
10时30分、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
1月1
10时30分。
1.1本项目为新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抚州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一标),项目业主为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抚州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6#7#宿舍楼)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抚州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6#7#宿舍楼)
2.1.2工程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卫星水库西侧。
2.1.3工期:本工程定于2023年6月1
2.1.4商品混凝土标段划分:SPHNT-02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商品混凝土 包件号:SPHNT-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且,至少月供商品混凝土2万立方米;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需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近2年(2021年-2022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出厂合格证;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①未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未在国家、行业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⑤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⑥未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⑦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开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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