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聚合硫酸铁(1年长协)(2312)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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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聚合硫酸铁(1年长协)(2312)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聚合硫酸铁的供货、卸货工作,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预计消耗数量6000吨/年,最终按照标的物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固定单价的供货合同。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买方需求分批到货,接到买方通知
内到货。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交货、卸车。
2.5付款方式: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税率为13%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当月全额货款。
2.6履约保证: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卖方向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后,买方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卖方。如果卖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违约,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7其他要求:如遇降雪、疫情、国家大型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驻车时,卖方须提前安排车辆到厂等候,保证标的物按时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标的物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买方生产波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如紧急启动备用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货款差价,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8合同期内累计出现2次供货不及时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卖方未按照技术要求约定要求,将合格的标的物送达买方现场,每出现1次标的物到厂分析不合格情况,买方扣除卖方500元/次违约金,从当月货款中予以扣除;如生产急需,买方有权免费使用,免费使用将不再扣除500元/次的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出现3次质量不合格情况,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低于3份聚合硫酸铁的供货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
:20
1月1
10:00至20
1月2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
:20
1月1
10:00至20
1月2
16:00。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聚合硫酸铁(1年长协)(2312)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聚合硫酸铁的供货、卸货工作,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预计消耗数量6000吨/年,最终按照标的物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固定单价的供货合同。
名称 | 聚合硫酸铁(一等品,液体) |
标准 | 符合GB/T 14591-2016《水处理剂 聚合硫酸铁》一等品,液体产品的要求 |
技术要求 | 外观:红褐色粘稠透明液体 |
全铁(以Fe计)的质量分数≥11.0% | |
密度≥1.45g/cm3(20℃) | |
还原性物质(以Fe2+计)的质量分数≤0.10% | |
盐基度8.0~16.0% | |
pH(1%水溶液):1.5~3.0 | |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0% | |
包装 | 液体罐车 |
现场储存条件 | 综合水处理40m3储罐2台、20m3储罐1台、矿业水处理50m3储罐1台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买方需求分批到货,接到买方通知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交货、卸车。
2.5付款方式: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提供税率为13%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当月全额货款。
2.6履约保证: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卖方向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后,买方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卖方。如果卖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违约,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7其他要求:如遇降雪、疫情、国家大型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驻车时,卖方须提前安排车辆到厂等候,保证标的物按时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标的物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买方生产波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如紧急启动备用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货款差价,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8合同期内累计出现2次供货不及时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卖方未按照技术要求约定要求,将合格的标的物送达买方现场,每出现1次标的物到厂分析不合格情况,买方扣除卖方500元/次违约金,从当月货款中予以扣除;如生产急需,买方有权免费使用,免费使用将不再扣除500元/次的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出现3次质量不合格情况,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低于3份聚合硫酸铁的供货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
4.3 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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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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