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脱硫脱硝直流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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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 防城港脱硫脱硝直流系统采购。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直流系统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4-05-10 00:00:00此交货
为预计划
,最终在合同签订时,与现场交流明确后,按最新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质保期: 产品寿命详见技术规范书;质保金期限:168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先到为准。
付款方式: 40%发货,20%到货,30%验收,10%质保金。付款方式若有偏离按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相应制造,或具有相应授权代理(经销)国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授权代理商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采购(如供应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报价,代理商已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的,供应商报价做无效处理,代理商未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报价做无效处理;只有代理商参与的,代理商原则上须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或在合同签订前提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分包
4、报价截至
: 2024-01-16 17:00:00 。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直流系统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4-05-10 00:00:00此交货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质保期: 产品寿命详见技术规范书;质保金期限:168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先到为准。
付款方式: 40%发货,20%到货,30%验收,10%质保金。付款方式若有偏离按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相应制造,或具有相应授权代理(经销)国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授权代理商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采购(如供应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报价,代理商已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的,供应商报价做无效处理,代理商未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报价做无效处理;只有代理商参与的,代理商原则上须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或在合同签订前提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分包
4、报价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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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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