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江汉流域(天门)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第一期PPP项目十六化建-汉江流域(天门)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第一期PPP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二标)项目罗东渠及荷花潭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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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江汉流域(天门)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第一期PPP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六化建-汉江流域(天门)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第一期PPP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二标)项目罗东渠及荷花潭工程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采购编号:XM2021-DY007-016)。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XM2021-DY007-016/01
标段(包)名称:十六化建-汉江流域(天门)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第一期PPP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二标)项目罗东渠及荷花潭工程
采购内容及范围:罗东渠及荷花潭工程
2.2 计划工期: 365
2.3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PPP项目合同约定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零死亡事故,无轻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一般交通事故;无社会影响大、影响长江大保护项目声誉的安全
和自然灾害处置不力事件;不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职业病。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等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争创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目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属承包人原因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因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及赔偿。
2.5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潜在投标人应是中国注册分包商,若中标,中标后需成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2、 满足水利或市政资质要求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
:
从2024-01-11 16:00起至2024-01-16 16:00止(北京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XM2021-DY007-016/01
标段(包)名称:十六化建-汉江流域(天门)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第一期PPP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二标)项目罗东渠及荷花潭工程
采购内容及范围:罗东渠及荷花潭工程
2.2 计划工期: 365
2.3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PPP项目合同约定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零死亡事故,无轻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一般交通事故;无社会影响大、影响长江大保护项目声誉的安全
2.5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潜在投标人应是中国注册分包商,若中标,中标后需成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2、 满足水利或市政资质要求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
从2024-01-11 16:00起至2024-01-16 16:00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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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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