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000379号 3、4、采购项目预算:1,95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包2: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包3: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
、期限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
01月1
至20
01月1
, 全天。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000379号 3、4、采购项目预算:1,95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480,000 | 妇科射频治疗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700,000 | ||
包2 | 620,000 | 皮肤科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710,000 | ||
包3 | 430,000 | 心电监护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60,000 | ||
心电监护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480,000 |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包2: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包3:
(1)所投医疗器械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均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地非本项目所在地的,还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河津市2024年背街小巷一通岭街(府前路至新兴路)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2025-05-11
- 新疆神火保障事业部清洗职工食堂油烟机资审公告 2025-05-11
-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央视“传奇中国节”摄制组拍摄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1
- 廊坊永定河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公告 2025-05-11
- 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水泥装车、包装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1
- 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不锈钢栏杆成品采购公告 2025-05-11
- 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钢爬梯及钢梯栏杆采购公告 2025-05-11
-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兴国县预制菜产业园共享冷库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5-11
- 晋城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年度更新和市级汇总的采购公告 2025-05-10
- GDYXXM-C6-2025-006广东阳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