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经理部钢材、水稳碎石、消石灰、中粗砂、烧结砖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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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聊城冠州国际陆港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的钢材、水稳碎石、消石灰、中粗砂、烧结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
2.1.2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
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北邻苏州路,东接东环路,南侧借助邯济铁路运营线装运货物,该项目于2020年正式立项,现已确定为山东省、聊城市重点项目。总占地面积843.2亩,总建筑面积56.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农副产品现代物流中心、多式联运中心、粮食仓储区、综合配套区、市政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等(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钢材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C-01):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敬业钢铁、莱钢、石横特等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敬业钢铁、莱钢、石横特等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21、2022)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钢筋品牌约定为敬业钢铁、莱钢、石横特等。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2022、2023)至少有三项铁路、公路或房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稳碎石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SWSS-01):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21-2023)的市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水稳碎石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中粗砂、烧结砖、消石灰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ZCSSJZXSH-01):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生产线。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
3.3.5供货业绩要求: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消石灰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01月1
至01月1
17时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
为20
01月23日14时30分前(即为开标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聊城冠州国际陆港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的钢材、水稳碎石、消石灰、中粗砂、烧结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
2.1.2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
聊城冠州国际陆港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北邻苏州路,东接东环路,南侧借助邯济铁路运营线装运货物,该项目于2020年正式立项,现已确定为山东省、聊城市重点项目。总占地面积843.2亩,总建筑面积56.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农副产品现代物流中心、多式联运中心、粮食仓储区、综合配套区、市政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等(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钢材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C-01):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敬业钢铁、莱钢、石横特等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敬业钢铁、莱钢、石横特等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21、2022)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钢筋品牌约定为敬业钢铁、莱钢、石横特等。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2022、2023)至少有三项铁路、公路或房建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稳碎石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SWSS-01):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21-2023)的市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水稳碎石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中粗砂、烧结砖、消石灰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ZCSSJZXSH-01):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生产线。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
3.3.5供货业绩要求: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消石灰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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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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