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电力通信排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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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通信排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产业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9.6公里(包含改建沿江片区道路7公里、宝香路0.6公里、一曼新城道路一期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绿化、人行道部分及沿线地下管线综合等。
宜宾市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总体形成约2000亩绿地空间,着力构建片区级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口袋公园四级城镇公园系统,全域串联10km无障碍游步道环线,形成三级绿道全系及服务配套驿站,1300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修复800亩耕地及生态林地,治理20亩水域及疏通潜在径流,打造2km滨江绿带。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东磁厂房二期项目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水体修复工程。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一般纳税人应提供2021或2022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2 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2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2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采购清单中物资供应及施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近 2 年在四川省建设市场无不良信誉记录。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10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6:00 时至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6:00 时 (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4 年 01 月 30 日 16:00 时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通信排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产业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9.6公里(包含改建沿江片区道路7公里、宝香路0.6公里、一曼新城道路一期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绿化、人行道部分及沿线地下管线综合等。
宜宾市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内容为总体形成约2000亩绿地空间,着力构建片区级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口袋公园四级城镇公园系统,全域串联10km无障碍游步道环线,形成三级绿道全系及服务配套驿站,1300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修复800亩耕地及生态林地,治理20亩水域及疏通潜在径流,打造2km滨江绿带。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东磁厂房二期项目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水体修复工程。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一般纳税人应提供2021或2022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2 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2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2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采购清单中物资供应及施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近 2 年在四川省建设市场无不良信誉记录。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10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6:00 时至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6:00 时 (北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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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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