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雅叶高速公路拉日段工程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材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日期:2024-01-10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十一标项目,位于西藏省日喀则市仁布(县)。合同金额24.85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0年,竣工日期:20
,主要工程: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拉萨至日喀则机场段工程茶巴拉服务区至大竹卡段第十一标段,标段起止里程K99+960~K109+900(以右线为准),涉及路基、路面、交叉、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通信预留预埋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起于仁布县帕玛多沟、途经亚隆沟、冬才沟、嘎布久嘎村、纳普自然村(扎西林村),全长12.086公里。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
1月1
17时00分。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叶高速拉日段公路工程十一标项目,位于西藏省日喀则市仁布(县)。合同金额24.85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0年,竣工日期:20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冶天工天津有限公司津东丽跃(挂)2024-03号地块项目外架防护钢板网招标公告 2025-05-31
- 中交路建柳梧铁路5标防落梁及挡渣钢板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 山西中设华晋铸造有限公司树脂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酒钢集团中天置业公司寓嘉物业公司2025年服务小区设施维修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 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用碳源(乙酸钠)采购(凌钢)采购公告 2025-05-30
- 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用粉末活性炭采购(凌钢)采购公告 2025-05-30
- 鞍钢联众化学药品-次氯酸钠采购公告 2025-05-30
- 酒钢集团宏晟电热公司热力站1-3炉污染物超低排放稳定达标优化改造验收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30
- 电解镍(鞍钢轧辊公司)采购公告 2025-05-30
- 低铝钒铁(鞍钢轧辊公司)采购公告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