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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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PCGD********G040F.项目名称:广东省政协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95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广东省政协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5,95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餐饮服务食堂管理部分(即餐饮服务部分)1(年)详见采购文件3,19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用餐部分(即食材和饮料批发服务)1(年)详见采购文件2,76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考核合格后,签下一年合同。如果中标人在合作期间有违约的现象发生,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中标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ormal 0 ********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②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东省政协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合同金额28%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批发业)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取分包的,提交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书》。 (2)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批发业)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批发业)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书》、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供应商非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 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批发业)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项目标的对应的行业与分包标的对应的行业不同,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须根据自身所属情形对应的行业标准进行填写,以免出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政协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如采取分包的,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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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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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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