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地区生产保障车辆运输服务二次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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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从事长庆油田采气厂采气业务,工作区域横跨内蒙古、陕西二省区。为该地区提供生产保障车辆运输服务。资金计划已落实,计划文号(2023)78号。暂估(含税)443.63万元。
2.2招标范围: 为招标方在陕西榆林、内蒙古乌审旗地区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吉普、轿货、客货等。严格执行油田公司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
2.4实施地点:陕西榆林、内蒙古乌审旗地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并对招标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二)项目配备设备
1、提供满足生产要求的车型,车辆需有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
2、为招标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在中标之后72小时内向招标方报到。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现场施工应听从招标方调配和指挥,满足任务质量要求;
3. 为招标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招标方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载客和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人(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或相关许可证明;
3.3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5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1月
至20
1月1
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
1月23日 08:30:00(北京
,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从事长庆油田采气厂采气业务,工作区域横跨内蒙古、陕西二省区。为该地区提供生产保障车辆运输服务。资金计划已落实,计划文号(2023)78号。暂估(含税)443.63万元。
2.2招标范围: 为招标方在陕西榆林、内蒙古乌审旗地区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包括吉普、轿货、客货等。严格执行油田公司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4实施地点:陕西榆林、内蒙古乌审旗地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并对招标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二)项目配备设备
1、提供满足生产要求的车型,车辆需有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扫描件)。
2、为招标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在中标之后72小时内向招标方报到。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现场施工应听从招标方调配和指挥,满足任务质量要求;
3. 为招标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招标方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载客和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人(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或相关许可证明;
3.3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5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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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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