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5G智能运营平台综合日志查询模块研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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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2023-20
中国联通北京5G智能运营平台综合日志查询模块研发集中采购需求,启动了本次项目采购。
1.2 招标编号:202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中国联通北京5G智能运营平台综合日志查询模块研发1套,具体包括数据采集入库、前端查询升级优化、数据接口扩展、数据比对分析、数据安全审计、集群优化、外部接口适配。两年预估工作量为:2023年人月数量为32人月、后续项目人月数量为32人月(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中标人月单价×两年预估人月工作量签约。
1.3.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4 ※供货
:2023年项目应于签订合同后的3
内完成功能上线,并达到初验标准,具备上线条件。后续项目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9
内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并达到初验标准,具备上线条件。
1.3.5 ※保修期:自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至少24个月(以投标人承诺期限为准)。
1.3.6 实施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14400.00元/人月(不含税)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至少3份移动网监测软件开发或移动网检测软件开发或移动网日志查询类软件开发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
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4人员要求:
2.4.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包括项目经理1人,开发维护人员至少4人(不含项目经理)。
2.4.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开发维护人员中至少包含2名专职驻场开发维护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3投标人项目团队所有人员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
内到位(提供加公章的承诺书)。
2.4.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有项目团队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2.5.1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的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6.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
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针对本项目原厂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2.6.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
:20
1月
9时30分至20
1月1
16时30分(北京
,下同)。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2023-20
1.2 招标编号:202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中国联通北京5G智能运营平台综合日志查询模块研发1套,具体包括数据采集入库、前端查询升级优化、数据接口扩展、数据比对分析、数据安全审计、集群优化、外部接口适配。两年预估工作量为:2023年人月数量为32人月、后续项目人月数量为32人月(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中标人月单价×两年预估人月工作量签约。
1.3.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4 ※供货
1.3.5 ※保修期:自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至少24个月(以投标人承诺期限为准)。
1.3.6 实施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14400.00元/人月(不含税)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
2.4人员要求:
2.4.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包括项目经理1人,开发维护人员至少4人(不含项目经理)。
2.4.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开发维护人员中至少包含2名专职驻场开发维护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3投标人项目团队所有人员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
2.4.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有项目团队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2.5.1 2020年1月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的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6.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针对本项目原厂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2.6.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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