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改扩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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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费评审及履行程序并拨付资金的请示》(密交政呈【2023】17号)申请,并经批准同意。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地方自筹。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原国道集当公路(G501)旧路桩号K199+400处。位于农场入口平面交叉北侧200米处,路线终点位于国道集当公路(G501)旧路桩号K237+000处,规划密山镇南环与原集当公路平面交叉处。路线主要控制点:八五五一农场,兴凯镇,东明村,新路村,密山镇。主要河流:裴德河。建设规模主线约36.6公里(包含裴德河大桥900米/1座),市政府连接线1.8公里,总长度38.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
2.3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4服务期限:
2.4.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
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4.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完成后2
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5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按照招标人
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可研编制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可研编制: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为公路专业(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公路)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1)在近5年内(2018年12月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独立完成过单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里程不少于30公里;
(2)在近5年内(2018年12月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独立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里程累计相加不少于60公里;
(3)在近5年内(2018年12月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独立完成过单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
以其批复
为准;
3)设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里程数予以累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之和;
5)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及大中修工程。
6)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或高速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或高速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10公里。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0
至今)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20年12月0
至今)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的行业信用评价且等级较低的为准,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2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
为20
01月1
00时00分至20
01月1
00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费评审及履行程序并拨付资金的请示》(密交政呈【2023】17号)申请,并经批准同意。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地方自筹。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原国道集当公路(G501)旧路桩号K199+400处。位于农场入口平面交叉北侧200米处,路线终点位于国道集当公路(G501)旧路桩号K237+000处,规划密山镇南环与原集当公路平面交叉处。路线主要控制点:八五五一农场,兴凯镇,东明村,新路村,密山镇。主要河流:裴德河。建设规模主线约36.6公里(包含裴德河大桥900米/1座),市政府连接线1.8公里,总长度38.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
2.3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4服务期限:
2.4.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
2.4.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完成后2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5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按照招标人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SJ1 | 国道集贤至当壁镇公路兴凯镇至连珠山段改扩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 | 38.4 |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
可研编制费:397202.4 勘察设计费:7326824.88 |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可研编制: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为公路专业(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公路)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1)在近5年内(2018年12月
(2)在近5年内(2018年12月
(3)在近5年内(2018年12月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
3)设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之和;
5)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及大中修工程。
6)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或高速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或高速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10公里。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0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20年12月0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的行业信用评价且等级较低的为准,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2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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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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