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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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2023209H
2.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试剂耗材的配送及供应。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
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据实结算,配送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报价方式为在最高限价单价的基础上报优惠下浮比例(%),结算方式为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结算综合单价=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单价×(1-优惠下浮比例)。详见下表:
注:①采购人现使用的微电流刺激仪为:SCS;血细胞分析仪为:SYSMEX XN-10【B3】,投标人所投试剂耗材必须为全新产品且能配合采购人现使用的设备正常及安全使用,若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所投产品不能满足现有设备正常使用,采购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②注: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实际采购供货过程中供货方不得因为偏差提出违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中标人任何损失。(说明:服务期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
01 月 08 日至20
01 月 15 日每日
8:00时至12:00时,
14:00 时至18:00时(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HCCG2023209H
2.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试剂耗材的配送及供应。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年) |
1包 |
微电流刺激仪耗材 |
1 |
批 |
100000.00 |
2包 |
血细胞分析仪试剂耗材 |
1 |
批 |
450000.00 |
注:①采购人现使用的微电流刺激仪为:SCS;血细胞分析仪为:SYSMEX XN-10【B3】,投标人所投试剂耗材必须为全新产品且能配合采购人现使用的设备正常及安全使用,若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所投产品不能满足现有设备正常使用,采购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②注: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实际采购供货过程中供货方不得因为偏差提出违约。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中标人任何损失。(说明:服务期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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