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公关舆情监测及管理年度代理–奥迪品牌、大众品牌、捷达品牌、总经办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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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2024-202
公关舆情监测及管理年度代理–奥迪品牌、大众品牌、捷达品牌、总经办(二次)
2.2招标内容:舆情监测、舆情处理、数字化创新营销
2.3服务期限:2年
2.4实施地点:北京&杭州&长春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并进行方案讲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需在2021年1月
(不含)前;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
2021年1月
-2022年12月3
年营业收入均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舆情监测、舆情处理以及数字化营销类业务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以申请人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为准;
2)2021年、2022年舆情监测、舆情处理以及数字化营销类业务营业额,以合同中服务金额或合同中涉及舆情监测、舆情处理以及数字化营销类业务金额累计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其中:
a)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和)盖章(根据合同约定),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b)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c)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d)建议英文合同中涉及评审的关键信息如服务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提供中文翻译;
e)以合同中服务
及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具体服务期限,则以签订
为准)。
3.1.3业绩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2021年1月
-2023年12月3
,有汽车行业内主流企业/品牌舆情监测、舆情处理以及数字化营销等服务经验(至少包含一项)2年以上;
提供对应的合同证明材料,注:
1)2年以上为合同周期叠加满24个月;
2)以合服务同中服务
、金额为准(如合同无具体服务期限,则以签订
为准);
3)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和)盖章(根据合同约定),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4)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5)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6)建议英文合同中涉及评审的关键信息如服务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提供中文翻译。
汽车行业主流汽车企业及品牌参考2022年汽车品牌零售累计排名(前10):比亚迪 BYD、大众(一汽)FAW-VW、长安 CHANA、吉利 Geely、大众(上汽)SVW、丰田(广汽) GZ-Toyota、通用(上汽)SGM、丰田(一汽) FAW-Toyota、长城汽车GWM、奇瑞汽车CHERY;另外加入豪华品牌零售累计排名(前5):宝马、奔驰、奥迪、凯迪拉克、捷豹路虎;新势力零售累计排名(前5):特斯拉、埃安、理想 、蔚来、零跑;
3.1.4人员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能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0人及以上核心服务团队,且承诺参加此次招标的核心团队的核心人员为后续工作的实际工作团队,且签约期内,专职核心人员不服务于除大众、奥迪、捷达品牌之外的其它服务对象。
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近3个月(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
注:
1)需是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有人员,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人员无效;
2)如为劳务公司代缴社保,需另外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与劳务公司社保代缴合同复印件;
3)社保证明需包含验真渠道或验真方法,不得遮挡。
4)外籍人员若无社保,可提供劳务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审分数(主观+客观)≥75分合格。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01-08 23:00至2024-01-15 17:00 (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2024-202
2.2招标内容:舆情监测、舆情处理、数字化创新营销
2.3服务期限:2年
2.4实施地点:北京&杭州&长春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并进行方案讲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需在2021年1月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
2021年1月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以申请人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为准;
2)2021年、2022年舆情监测、舆情处理以及数字化营销类业务营业额,以合同中服务金额或合同中涉及舆情监测、舆情处理以及数字化营销类业务金额累计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其中:
a)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和)盖章(根据合同约定),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b)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c)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d)建议英文合同中涉及评审的关键信息如服务
e)以合同中服务
3.1.3业绩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2021年1月
提供对应的合同证明材料,注:
1)2年以上为合同周期叠加满24个月;
2)以合服务同中服务
3)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和)盖章(根据合同约定),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4)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5)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6)建议英文合同中涉及评审的关键信息如服务
汽车行业主流汽车企业及品牌参考2022年汽车品牌零售累计排名(前10):比亚迪 BYD、大众(一汽)FAW-VW、长安 CHANA、吉利 Geely、大众(上汽)SVW、丰田(广汽) GZ-Toyota、通用(上汽)SGM、丰田(一汽) FAW-Toyota、长城汽车GWM、奇瑞汽车CHERY;另外加入豪华品牌零售累计排名(前5):宝马、奔驰、奥迪、凯迪拉克、捷豹路虎;新势力零售累计排名(前5):特斯拉、埃安、理想 、蔚来、零跑;
3.1.4人员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能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0人及以上核心服务团队,且承诺参加此次招标的核心团队的核心人员为后续工作的实际工作团队,且签约期内,专职核心人员不服务于除大众、奥迪、捷达品牌之外的其它服务对象。
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近3个月(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
注:
1)需是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有人员,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人员无效;
2)如为劳务公司代缴社保,需另外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与劳务公司社保代缴合同复印件;
3)社保证明需包含验真渠道或验真方法,不得遮挡。
4)外籍人员若无社保,可提供劳务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审分数(主观+客观)≥75分合格。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01-08 23:00至2024-01-15 17:00 (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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