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新校区窗帘(一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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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和-AH2024-001
2.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新校区窗帘(一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6478元
5.采购需求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包含: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
:20
1月
至20
1月1
,每天
9:00—11:30、
14:30-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安和-AH2024-001
2.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新校区窗帘(一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6478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元) |
数量 |
宜春学院新校区窗帘(一期)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496478 |
1批 |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包含: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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