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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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2-4
2、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
历天;
(3)招标范围:完成对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的全部编制任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详见评分办法),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登记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
01月0
至 20
01月2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464号-1 | 第一标段 | 900000 | 900000 | 是 | 900000 |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
(3)招标范围:完成对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的全部编制任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登记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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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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