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LW-G207项目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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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投标须知
1.1招标单位(承包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周可璋
1.3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1.4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化州市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本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选定承包人。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国道G207线化州城区段(南盛蒲山至良光高塘)改线工程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
2.2 工程地址:广东省化州市
2.3 建设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4 施工里程: K3984+880~ K4008+424.574 ,正线长23.545km
2.5 结构类型: 公路工程
2.6 工期:45
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雨季施工需要投入的各项组织资源及费用,保证工期的完成,不予顺延。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殊要求,完工日期不可改变,已充分考虑确保按时完工需要投入的各项组织资源及费用。
2.7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及复验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
3.3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
3.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现场安全员C证;
3.5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应具有税务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应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作业的经验;
3.9中标后必须在本公司登记注册;
3.10派驻本项目人员条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
3.11中标后进场能提供各工种资格上岗证书,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提供用工劳动合同;
3.12投标书应提供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专职的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证书等;
3.13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证明,并与其营业执照名称相对应。上述证书、执照必须提供原件给招标人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若投标人中标,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供发包人复验。投标单位对提供的资质的合法、合规性负责,若中标后再申请调换资质,需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合同额1%的违约金,若合同备案资质不符合要求,需向招标人支付备案合同额1%的违约金。
第四条 招标内容、方式及招标工作安排
4.1 本工程采用 公开 方式招标,从 合格 投标人中确定 2 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4.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4.3招标范围及内容:国道G207线化州城区段(南盛蒲山至良光高塘)改线工程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
4.3.2 招标内容:对本工程符合设计和图纸要求的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便道工程、弃方消纳、2#钢筋场、小型构件预制场、照明工程等为完成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
4.4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4.4.1质量要求: 合格
4.4.2所有的施工内容必须按照图纸、图集以及相应的规范施工。
报名截止: 2024-01-09 15:00:00
1.1招标单位(承包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周可璋
1.3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1.4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化州市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本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选定承包人。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国道G207线化州城区段(南盛蒲山至良光高塘)改线工程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
2.2 工程地址:广东省化州市
2.3 建设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4 施工里程: K3984+880~ K4008+424.574 ,正线长23.545km
2.5 结构类型: 公路工程
2.6 工期:45
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雨季施工需要投入的各项组织资源及费用,保证工期的完成,不予顺延。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殊要求,完工日期不可改变,已充分考虑确保按时完工需要投入的各项组织资源及费用。
2.7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及复验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
3.3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
3.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现场安全员C证;
3.5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应具有税务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应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作业的经验;
3.9中标后必须在本公司登记注册;
3.10派驻本项目人员条件: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
3.11中标后进场能提供各工种资格上岗证书,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提供用工劳动合同;
3.12投标书应提供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专职的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证书等;
3.13投标人应提供开户银行证明,并与其营业执照名称相对应。上述证书、执照必须提供原件给招标人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若投标人中标,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供发包人复验。投标单位对提供的资质的合法、合规性负责,若中标后再申请调换资质,需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合同额1%的违约金,若合同备案资质不符合要求,需向招标人支付备案合同额1%的违约金。
第四条 招标内容、方式及招标工作安排
4.1 本工程采用 公开 方式招标,从 合格 投标人中确定 2 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4.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4.3招标范围及内容:国道G207线化州城区段(南盛蒲山至良光高塘)改线工程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
4.3.2 招标内容:对本工程符合设计和图纸要求的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便道工程、弃方消纳、2#钢筋场、小型构件预制场、照明工程等为完成弃方消纳及临建工程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
4.4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4.4.1质量要求: 合格
4.4.2所有的施工内容必须按照图纸、图集以及相应的规范施工。
报名截止: 2024-01-09 15: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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