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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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规模: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6.75万平方米,由7栋楼及地下室组成。
2.3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东至福庆路,南至宁穿路,西至河清北路、北至宁东路。
2.4招标范围: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包含本项目的冷(热)源改造、机房群控升级、光伏系统及其相关内容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包括光伏系统并网验收)和售后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及竣工图编制、项目资料移交;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5招标控制价:10727317元(含增值税)。
2.6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15
历天,(1)设计周期:3
历天;(2)施工工期:12
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并通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取定联合体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格),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互相兼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施工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盖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盖章。
3.8其他
3.8.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1月
9:00至20
1月1
23:59时止(北京
),注册后查看下载采购文件。
5. 递交的截止
和开标
为20
1月1
9时30分(北京
)
宁波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规模: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6.75万平方米,由7栋楼及地下室组成。
2.3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东至福庆路,南至宁穿路,西至河清北路、北至宁东路。
2.4招标范围: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包含本项目的冷(热)源改造、机房群控升级、光伏系统及其相关内容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包括光伏系统并网验收)和售后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及竣工图编制、项目资料移交;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5招标控制价:10727317元(含增值税)。
2.6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15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如不一致,按从严要求执行),并通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取定联合体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格),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互相兼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3.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盖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盖章。
3.8其他
3.8.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5. 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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