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国贸光伏电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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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龙宇国贸光伏电站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永煤公司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及永煤公司下达的2023年度任务计划及关于确认供电分公司作为部分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推进项目建设,实现节能减排、降低永煤电力消耗成本,拟利用龙宇国贸库房闲置屋顶及闲置空地(混凝土房顶8082m2,可利用彩钢瓦房顶4032 m2,空置地面约8000 m2,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建设装机容量不少于3MW的光伏电站。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包总价的总承包方式,投标人需负责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除光伏板及逆变器之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施工、验收以及并网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发改委备案、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设备和材料及备品备件购置、屋顶承载力复核验算(出具评估报告)及防水工作、爬梯及屋面防坠落防护、消防系统、设备电气及控制系统的安装、建筑工程施工、拆除修复工程、设备调试、光伏系统并网、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和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2023年1月
以来由本单位缴纳的至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指牵头人)近三年(2020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类似光伏安装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验收报告及对应发票扫描件,验收报告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盖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光伏电站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等事宜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从20
01月0
17时00分到20
01月1
17时00分
4.2投标服务费(标书费):500元(人民币)
龙宇国贸光伏电站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永煤公司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及永煤公司下达的2023年度任务计划及关于确认供电分公司作为部分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推进项目建设,实现节能减排、降低永煤电力消耗成本,拟利用龙宇国贸库房闲置屋顶及闲置空地(混凝土房顶8082m2,可利用彩钢瓦房顶4032 m2,空置地面约8000 m2,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建设装机容量不少于3MW的光伏电站。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包总价的总承包方式,投标人需负责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除光伏板及逆变器之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施工、验收以及并网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发改委备案、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设备和材料及备品备件购置、屋顶承载力复核验算(出具评估报告)及防水工作、爬梯及屋面防坠落防护、消防系统、设备电气及控制系统的安装、建筑工程施工、拆除修复工程、设备调试、光伏系统并网、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和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2023年1月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指牵头人)近三年(2020年12月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等事宜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4.2投标服务费(标书费):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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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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