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1标段至第14标段)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标{重发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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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许准字 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4标段。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至第17标段标段,工程预算4215.92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17标段,本公告只对第14标段进行招标,工程预算251.432038万元(各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工程预算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1)已经中标本项目其他标段的单位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2) 本项目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考勤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湘农办函(2021)174号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A)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
01月0
~20
01月2
9:30时止(北京
)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01月2
09 时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许准字 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4标段。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至第17标段标段,工程预算4215.92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宁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17标段,本公告只对第14标段进行招标,工程预算251.432038万元(各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工程预算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标段 划分 |
项目所在乡镇、村 |
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 (元) |
含暂列金(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4标 |
水市镇 |
山塘1座;灌水渠13条3860m;排水渠2条250m;机耕路9条2188m;农田防护坎1条234m;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15套。 |
2514320.38 |
128000.00 |
40000.00 |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1)已经中标本项目其他标段的单位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2) 本项目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考勤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湘农办函(2021)174号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A)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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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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