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联2023年集中采购航空杯酸奶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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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联2023年集中采购航空杯酸奶项目【第三次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300827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每包拟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2个标包可同时中选,投标文件必须按每个标包单独制作和单独提交。(注:包1已成功招取供应商,本次招标仅针对包2。)
1.5.2 产品规格要求:
包1:
包2: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以上物料适用于生产和饭堂,若饭堂使用,则结算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交货期:按订购单(南联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的要求分批供货,投标人收到订单
历天内交货。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运输所需费用和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交货地点:送(发)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
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包1: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包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清真证明及其涵盖的清真产品,且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清真证明及其涵盖的清真产品。
【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近一年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如提供企标报告则需提供在投标人所在地备案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或报告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0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1月
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联2023年集中采购航空杯酸奶项目【第三次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300827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每包拟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2个标包可同时中选,投标文件必须按每个标包单独制作和单独提交。(注:包1已成功招取供应商,本次招标仅针对包2。)
包号 | 配送地区 | 中标供应商 | 2年采购预算 (含税) |
合同年限 |
包1 | 广州、深圳、珠海、揭阳、长沙、海口、三亚、桂林、贵阳、武汉、沈阳、黑龙江、大庆、郑州、大连、长春、北京(大兴机场) | 1家 | 人民币1500万元 | 2年 |
包2 | 新疆 | 1家 | 人民币140万元 | 2年 |
1.5.2 产品规格要求:
包1:
采购内容 | 单位 | 参考规格 | 产地 | 产外要求 | 参考品牌 |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 | 2年预估数量(杯) |
航空杯酸奶(原味) | 杯 | 100克/杯 (杯身高度4.6cm~4.8cm;杯底直径5.6cm;杯面直径7.1cm),来货温度:≤8℃或常温 产品标签完整,字迹清晰。无破损,无变形。) |
国内 | 成分/配料:生牛乳含量80% 以上。 预包装食品。产品外包装须具备完整的产品标签。包括产品品名、生产厂家、产品配料、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形状:小圆杯(杯面直径大于杯底直径)尺寸:杯身高4.6cm~4.8cmm;杯面直径7.1cm;杯底直径5.6cm;酸奶包装盖子里面有小勺子或小吸管,吸管不能外漏,另外送货到公司统一由供应商提供南联指定的颜色胶框装配。 |
伊利、蒙牛、天润、光明 | 0.945 | 15873016 |
采购内容 | 单位 | 参考规格 | 产地 | 产外要求 | 参考品牌 |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 | 2年预估数量(杯) |
航空杯酸奶(原味)-清真 | 杯 | 80克/杯 ≤8℃或常温,产品标签完整,字迹清晰。无破损,无变形。 |
国内 | 成分/配料:生牛乳含量80% 以上。 预包装食品:产品外包装须具备完整的产品标签,包括产品品名、生产厂家、产品配料、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形状:小圆杯(杯面直径大于杯底直径)尺寸:杯身高不超过4.5cm;杯面直径不超过7.3cm。 |
伊利、蒙牛、西域春、天润、光明 | 0.66 | 2121212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以上物料适用于生产和饭堂,若饭堂使用,则结算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交货期:按订购单(南联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的要求分批供货,投标人收到订单
交货地点:送(发)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包1: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包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清真证明及其涵盖的清真产品,且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清真证明及其涵盖的清真产品。
【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近一年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如提供企标报告则需提供在投标人所在地备案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或报告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0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1月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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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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