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茨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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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在辽河油田茨采地区对辽河油田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液及岩屑进行集中处理。通过现场收集将废弃钻井液运输至泥浆处理站,采用接浆筛分、添加药剂进行脱稳、混凝、絮凝和压滤等工艺处理达到固液分离,处理后剩余固相、液相符合环保要求并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位置。暂估工作量3万立方米。
1.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计划文号:油辽环发〔2023〕53号
3.暂估金额:535.8万元(不含税)
4.标段划分:2个
5.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1个中标人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2.2.1.1 在茨采地区招标2座处理站进行处理。负责处理辽河油田茨采地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液及岩屑,包含废弃钻井液及岩屑收集、拉运、处理和将处理后固液相拉运至建设单位指定位置。
2.2.1.2标段划分
标段1:在辽中区茨榆坨镇开展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暂估工作量为处置废弃钻井液及岩屑1.5万立方米,金额267.9万元(不含税);
标段2:在辽中区肖寨门镇开展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暂估工作量为处置废弃钻井液及岩屑1.5万立方米,金额267.9万元(不含税);
该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2.2.2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实际工作量以建设单位核定的工作量为准。
2.2.3最高投标限价: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单价178.6元/立方米(不含税,包含泥浆处理、泥浆收集拉运及剩余固液相拉运等所有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
12月2
。
2.4实施地点:标段1: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镇。
标段2: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要求
2.5.1.1.主要工艺:
2.5.1.1.1油井开钻前,使用挖掘机将摆放接浆罐处场地进行平整,铺设防渗措施,摆放接浆罐,随后钻井产生的废弃钻井液进入接浆罐,定期采用挖掘机和运输车辆配合将罐内物料运至泥浆处理站。
2.5.1.1.2中标人应具备齐全的处理设备设施、施工车辆,处置药剂和操作人员,中标人泥浆处理站年处理能力不小于2万立。中标人处理工艺是将废弃钻井液通过筛分接收装置清洗分离出大粒径岩屑后,进入脱稳装置加药脱稳、混凝、絮凝,并进行固液分离,固液分离形成的泥饼符合环保指标要求。
2.5.1.1.3分离后的固相、液相分别使用运输车辆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5.1.2. 中标人使用废弃钻井液分离装置分离出的岩屑粒径d≥5mm,清洗后的岩屑能满足堆放和井场利用要求;固液分离泥饼达到随时装运要求。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298),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按变化后要求进行调整;泥饼固废量可减少到原泥浆量的60%以下。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见下表。
2.5.1.3.中标人要配备专职QHSE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负责做好生产过程记录等应建资料的建立、填报工作。
2.5.1.4.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符合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5.1.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以上质量要求进行承诺。若达不到以上要求,除需按照以上质量要求重新处理至合格外,还需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处罚、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付招标人合同总金额的1%。
2.5.1.6. 中标人负责废弃泥浆及处理后固相、液相的运输。剩余液相运输车辆,采用罐式车辆运输,罐体入孔应密封;泥浆和剩余固相运输车辆采用箱式自卸车辆运输,并配备、使用上盖或其他防污染措施。中标人实行车辆GPS监控制度。从产生地点提供设备收集、使用车辆运输到处理站,并负责对处理后的固相、液相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拉运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5.1.7. 要求中标人每部拉运车辆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2.5.2本项目执行的服务标准、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规范如下(但不限于以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Q/SY02011)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2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3投标人在项目地区的泥浆处理站具有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由投标人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由投标人完成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的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或承诺在合同签订9
内在项目地区建设泥浆处理站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的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1月3日至20
1月1
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500元;标段一: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
1月1
08:30:00(北京
,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在辽河油田茨采地区对辽河油田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液及岩屑进行集中处理。通过现场收集将废弃钻井液运输至泥浆处理站,采用接浆筛分、添加药剂进行脱稳、混凝、絮凝和压滤等工艺处理达到固液分离,处理后剩余固相、液相符合环保要求并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位置。暂估工作量3万立方米。
1.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计划文号:油辽环发〔2023〕53号
3.暂估金额:535.8万元(不含税)
4.标段划分:2个
5.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1个中标人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2.2.1.1 在茨采地区招标2座处理站进行处理。负责处理辽河油田茨采地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液及岩屑,包含废弃钻井液及岩屑收集、拉运、处理和将处理后固液相拉运至建设单位指定位置。
2.2.1.2标段划分
标段1:在辽中区茨榆坨镇开展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暂估工作量为处置废弃钻井液及岩屑1.5万立方米,金额267.9万元(不含税);
标段2:在辽中区肖寨门镇开展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暂估工作量为处置废弃钻井液及岩屑1.5万立方米,金额267.9万元(不含税);
该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2.2.2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实际工作量以建设单位核定的工作量为准。
2.2.3最高投标限价: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单价178.6元/立方米(不含税,包含泥浆处理、泥浆收集拉运及剩余固液相拉运等所有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
2.4实施地点:标段1: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镇。
标段2: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要求
2.5.1.1.主要工艺:
2.5.1.1.1油井开钻前,使用挖掘机将摆放接浆罐处场地进行平整,铺设防渗措施,摆放接浆罐,随后钻井产生的废弃钻井液进入接浆罐,定期采用挖掘机和运输车辆配合将罐内物料运至泥浆处理站。
2.5.1.1.2中标人应具备齐全的处理设备设施、施工车辆,处置药剂和操作人员,中标人泥浆处理站年处理能力不小于2万立。中标人处理工艺是将废弃钻井液通过筛分接收装置清洗分离出大粒径岩屑后,进入脱稳装置加药脱稳、混凝、絮凝,并进行固液分离,固液分离形成的泥饼符合环保指标要求。
2.5.1.1.3分离后的固相、液相分别使用运输车辆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5.1.2. 中标人使用废弃钻井液分离装置分离出的岩屑粒径d≥5mm,清洗后的岩屑能满足堆放和井场利用要求;固液分离泥饼达到随时装运要求。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298),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按变化后要求进行调整;泥饼固废量可减少到原泥浆量的60%以下。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见下表。
泥饼浸出液主要污染物指标 | ||
序号 | 控制项目 | 限值 |
1 | PH值 | 6~9 |
2 | 石油类,ml/L | <10 |
3 | 氯化物,mg/L | <500 |
4 | 砷,mg/L | <0.5 |
5 | 钡,mg/L | <10 |
6 | 镉,mg/L | <0.1 |
7 | 铬,mg/L | <1.5 |
8 | 六价铬,mg/L | <0.5 |
9 | 铅,mg/L | <0.5 |
10 | 汞,mg/L | <0.02 |
11 | 硒,mg/L | <0.1 |
12 | 镍,mg/L | <1.0 |
13 | 铜,mg/L | <2.0 |
14 | 银,mg/L | <0.5 |
15 | 锌,mg/L | <5.0 |
2.5.1.4.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符合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5.1.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以上质量要求进行承诺。若达不到以上要求,除需按照以上质量要求重新处理至合格外,还需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处罚、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付招标人合同总金额的1%。
2.5.1.6. 中标人负责废弃泥浆及处理后固相、液相的运输。剩余液相运输车辆,采用罐式车辆运输,罐体入孔应密封;泥浆和剩余固相运输车辆采用箱式自卸车辆运输,并配备、使用上盖或其他防污染措施。中标人实行车辆GPS监控制度。从产生地点提供设备收集、使用车辆运输到处理站,并负责对处理后的固相、液相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拉运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2.5.1.7. 要求中标人每部拉运车辆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2.5.2本项目执行的服务标准、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规范如下(但不限于以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Q/SY02011)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72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3投标人在项目地区的泥浆处理站具有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由投标人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由投标人完成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的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或承诺在合同签订9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4.2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500元;标段一: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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