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锦州石化公司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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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予以实施。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2. 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监测内容及频次要求,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28套CEMS自动监测设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含量、流量、湿度等参数;4套VOCs自动监测设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氧含量、流量等参数;1套污水系统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pH、流量等参数进行季度比对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合同期内负责新增2套自动监测设备的环保验收并出具完整的验收报告;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临时应急性比对并出具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正式比对报告。不划分标段。
2.2 功能用途:按照地方环保部门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手工比对,废气、废水比对频次均为每季度1次。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废气28套;废水排口1个(COD、氨氮、pH、总氮、总磷、石油类、流量)。 VOCs废气4套。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临时应急性比对并出具正式比对报告。
2.3 服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
2.4 项目(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5 标准及规模: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监测内容及频次要求进行比对,采用的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校准/检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比对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编制,按时出具规范的比对报告。
2.6 主要技术要求:
本服务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下列主要规范、标准和规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 HJ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2018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设备比对
和出具检测报告
,要求制定比对计划并按时完成相关任务,并于
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如履行合同期间,未达到甲方要求,随时终止合同)。
2.7 报价方式:1轮报价。
2.8 最高限价:35万元人民币(含税)。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项目全过程中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且企业在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内。(提供生态环境厅官网截图)。
3.2.3外市检测公司应具备克服不确定自然因素影响,必须有按计划如期完成检测的能力。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应在当地设置办事处,提供租房或购房协议。设置固定采样人员及设备,提供人员名单。承诺按计划完成检测任务。需应急监测时能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检测。
3.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2.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类似或相近行业检测比对业绩,近三年已完成的检测项目达3个及以上的。(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履行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
前为准)。
3.2.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提供上述网站截图及当地环保部门开具的无处罚证明等材料)。
3.2.7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服务项目必须的人员及设备。项目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人及以上(提供在职证明和职称证明)。辽宁省内具有1000平米及以上独立实验室(提供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设备清单),采样设备需满足现场实际条件,采样人员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5-10人工作证明及设备说明书复印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
20
1月3日11时至20
1月
12时注册后查看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的潜在竞标人核对是否是自己参加的项目,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予以实施。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2. 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监测内容及频次要求,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28套CEMS自动监测设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氧含量、流量、湿度等参数;4套VOCs自动监测设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氧含量、流量等参数;1套污水系统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pH、流量等参数进行季度比对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合同期内负责新增2套自动监测设备的环保验收并出具完整的验收报告;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临时应急性比对并出具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正式比对报告。不划分标段。
2.2 功能用途:按照地方环保部门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手工比对,废气、废水比对频次均为每季度1次。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废气28套;废水排口1个(COD、氨氮、pH、总氮、总磷、石油类、流量)。 VOCs废气4套。配合环保监管部门临时应急性比对并出具正式比对报告。
2.3 服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4 项目(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5 标准及规模: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监测内容及频次要求进行比对,采用的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校准/检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比对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编制,按时出具规范的比对报告。
2.6 主要技术要求:
本服务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下列主要规范、标准和规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 HJ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 HJ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2018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设备比对
2.7 报价方式:1轮报价。
2.8 最高限价:35万元人民币(含税)。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项目全过程中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且企业在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内。(提供生态环境厅官网截图)。
3.2.3外市检测公司应具备克服不确定自然因素影响,必须有按计划如期完成检测的能力。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应在当地设置办事处,提供租房或购房协议。设置固定采样人员及设备,提供人员名单。承诺按计划完成检测任务。需应急监测时能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检测。
3.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2.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类似或相近行业检测比对业绩,近三年已完成的检测项目达3个及以上的。(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履行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
3.2.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
3.2.7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服务项目必须的人员及设备。项目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人及以上(提供在职证明和职称证明)。辽宁省内具有1000平米及以上独立实验室(提供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设备清单),采样设备需满足现场实际条件,采样人员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5-10人工作证明及设备说明书复印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的潜在竞标人核对是否是自己参加的项目,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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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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