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全员普惠服务慰问品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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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
全员普惠服务慰问品购置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需要采购20
全年节日(即: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员工普惠慰问品。供应商需搭建第十一采油厂专属的员工普惠慰问品领取平台,按《第十一采油厂20
全员普惠服务慰问品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下称《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商品,员工在所有产品中任意组合下单,按标准领取等值福利慰问品,供应商须将商品统一快递至职工指定地点,要求一次性完成配送。供应商搭建的专属的员工慰问品领取平台须设计定制专属页面,实现员工登录、下单、签收短信提醒、配送选择、售后退换物品维权等电商基本功能。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日期须在下单日期的两个月内,不得提供临期商品。《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预设的礼盒、大礼包必须以整体组合的形式进行供应。项目实施期间领取平台须包含(但不仅限于)本次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全部产品,物品池内物品不少于1200项,要求所提供的物品均在京东平台有销售。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240.6万元(包含货物本身价格、含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等货到指定到货地点的所有费用),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每个员工按1000元的金额标准发放慰问品,预计2406名员工。服务商最后根据实际供货量分批次进行结算。本项目采购数量暂不确定,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内,由中标人负责送货至招标人所属每个员工指定收货地点。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所属每个员工指定收货地址。
2.4技术标准: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投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有食品均要符合国家食品加工要求,质量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管理规定。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12月3
止(在有效期内油田公司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采目录,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被纳入物资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或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相关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并且备案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
3.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以B2B或B2C交易模式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并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
以后成立)、小规模或个体工商户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0天)至少有一项同类相关业绩(同类业绩是指米、面、油、粽子、月饼、生活用品等),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不完整得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如合同有保密事项的可出据有单位公章的证明。
3.6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7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
01月0
至20
01月1
24时 内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需要采购20
2.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所属每个员工指定收货地址。
2.4技术标准: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投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有食品均要符合国家食品加工要求,质量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管理规定。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或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或相关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并且备案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
3.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以B2B或B2C交易模式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并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3.6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7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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